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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达社区百仕达花园二期违反噪音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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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20: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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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论坛投诉违规使用扬声器的行为,见如下链接。得到的回复是公安局要求广场舞大妈控制跳舞音量,但现在有如下问题: . x" S% Q5 T% n5 ?( r9 R
1. 音量并没有真正得到控制。
) R1 [! l* g. q4 h2. 小区内使用扬声器是违法行为,请公安局制止而不是要求他们控制音量而已!支持大妈跳舞但不支持她们违法使用扬声器!如需要音乐请自戴耳机!希望公安局不要知法却纵容犯法!
. h7 B+ |# i& ^; X" P! ]
: n6 ^  b% |9 N8 S( [) m5 k原帖链接: http://bbs1.luooh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81648) c6 U6 e9 B; i# E$ h4 E- [3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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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0 O  ]# h0 @3 |9 l9 l. b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5 ^4 R5 k) H$ I

) `! e8 ^& o) `! a1 i, ]太安路98号百仕达花园二期平湖秋月广场,每晚8-9点,都有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且屡劝不改,请公安局依法惩治这种违法行为!
  ]: j% r3 Z- f& E, Z0 V' H2 ?& t2 R
第四十五条
2 T3 }$ U* C9 C4 ?0 q/ H1 b' N) d- v( H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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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13:0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1 C4 B+ S: i% C! U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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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15:1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收悉。我单位将会派出警力翠竹社区百仕达花园 加强巡逻执勤,同时也可以拨打东湖所报警电话(25502110)反映投诉,方便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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