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109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翠达社区百仕达花园二期违反噪音法的行为

Rank: 2Rank: 2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0-9-6 20: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之前论坛投诉违规使用扬声器的行为,见如下链接。得到的回复是公安局要求广场舞大妈控制跳舞音量,但现在有如下问题: ) i3 a8 A9 N% C  P8 ^, K
1. 音量并没有真正得到控制。# H  \5 N- L0 v. s
2. 小区内使用扬声器是违法行为,请公安局制止而不是要求他们控制音量而已!支持大妈跳舞但不支持她们违法使用扬声器!如需要音乐请自戴耳机!希望公安局不要知法却纵容犯法!
! M+ q+ L* s4 _8 P1 o$ A7 s4 S$ `5 G6 i
原帖链接: http://bbs1.luooh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81648- w1 B2 C! I; J5 ~

# I' x8 J9 G" ]
3 K5 Y6 E, h' Q4 S; I/ [# U* W& m# Q. M  a) ^# _, V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0 r: ?$ Z  k6 }: `
1 o( ~. }+ M8 S( Q* [( ^9 S0 R3 @7 m
太安路98号百仕达花园二期平湖秋月广场,每晚8-9点,都有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且屡劝不改,请公安局依法惩治这种违法行为!
/ l; }6 o5 n  o/ e" K
3 a8 F6 \0 e9 u$ G- X7 l/ Z3 J( M第四十五条
2 U& ^4 I- p. @8 U/ q3 M& }; l, j5 l* e4 t7 u+ t% h. m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8Rank: 8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
发表于 2020-9-7 13:0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u) ?  z" r# @" `" k5 w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3
发表于 2020-9-7 15:1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收悉。我单位将会派出警力翠竹社区百仕达花园 加强巡逻执勤,同时也可以拨打东湖所报警电话(25502110)反映投诉,方便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