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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7月1日实施,罗湖区司法局抓住新法律实施前后的关键时期多措并举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优化升级。近日,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甘小晶、张稚雅、市司法局延伸警察陈克光、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李向东一行,到笋岗街道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检查组认真核对在册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台账、报到情况、日常教育、外出请假、手机定位监管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询问。随后,检查人员随机抽查拨打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微信视频抽检,视频中询问矫正对象入矫以来的情况,是否按时报到及学习法律法规等问题。在通过各项检查后,检察院对笋岗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及管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加强日常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升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促进了司法局与检察院的沟通和配合,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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