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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南山豪方天际花园社康进小区占业主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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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8-18 14: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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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街道于2020年8月7日发文通过变动2号岗亭出入口,实现社康违规占用红线位置,
侵害业主公摊面积,希望停止侵权行为,将社康放到临街位置而非小区内部,
南头街道豪方天际花园社康和党群活动中心,根据原本规划安置在临街位置,
后因公交站占用临街位置,导致社康及党群活动中心改至小区内部,
来社康看病及党群活动中心的人都将进入小区内部,破坏小区封闭管理,
且社康位置离园丁学校仅仅数米之隔,严重影响园丁学校师生小区居民的健康和秩序,
以上变动都是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产生的,故业主提出异议,
南头街道于2020年8月7日发文通过变动2号岗亭出入口,违规占用红线位置,侵害业主公摊面积。

以上所有变动欠缺考虑,损害业主公摊面积,影响小区管理秩序和居民健康,
望尽快将社康及党群服务中心放至临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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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1 18:21 |只看该作者
一、基本情况
豪方天际花园位于南山区北环大道与南山大道交汇处,于2017年建成。2020年6月初,豪方天际花园部分小区业主陆续反映在小区内建设社康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诉求如下:1.南头街道于2020年8月7日发文通过变动2号岗亭出入口,实际社康违规占用红线位置,侵害业主公摊面积,希望停止侵权行为,将社康放到临街位置而非小区内部;2.根据原本规划安置在临街位置,后因公交站占用临街位置,导致社康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改至小区内部,破坏小区封闭管理。
二、处理情况
接到豪方天际花园部分小区业主反映问题后,南头办立即组织人员对居民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多次协调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卫健局、南山医疗集团总部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并多次与豪方天际花园业主沟通解释,并就反映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主要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社康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规划的问题。社康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属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于2012年纳入相关规划,目前产权已移交政府,小区购房合同中也明确载明,选址合法合规。
(二)关于社康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对外开放影响封闭管理的问题。1.社康中心封闭管理的问题南头办提出两种解决方案,方案一是通过调整小区入口道闸位置的方式,将社康中心与小区住户物理隔离,不影响小区封闭管理;方案二是由南山医疗集团在社康中心北侧新修建一条道路,将社康中心与小区住户物理隔离,不影响小区封闭管理。2.党群服务中心今年重新装修,内设棋牌、瑜伽、影音书画等等功能室,原则上面向全社区开放,但南联社区9个大型小区均配有相应的活动场地,实际上豪方天际花园党群服务中心绝大部分是为该小区的业主提供便利,开放以后物业加强管理,并不会影响小区的正常封闭式管理。
下一步,南头办将继续及时跟踪处理豪方天际花园居民反映的问题。对于合理的诉求,南头办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诉求,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做好居民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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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10:04 |只看该作者

支持在深论坛发帖向主管部门提意见。   @南头街道办
欢迎论坛各朋友对发帖人的意见积极回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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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联社区这个回应根本没有解决社康的根本问题。 社康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独立的垃圾处理系统,就在居民楼的一层,和居民楼是完全同一电梯,同一出入口,窗户等等都是相通的。 党群活动室的根本问题在于违规装修,小小的一个活动室,竟然能花到9000多万(是的,这个数字没有打错),还说要建博物馆。 社区的解决方案竟然是让业主把红线内的道路变成公共道路,从而使社康面向外部开放。这样的回应怎么会不导致群情激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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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适用的复函》,建设公共卫生设施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规定,不得开办在居民生活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安排在建筑首层并应有专用出入口。该社康建在小区楼栋,无独立出入口,距离学校不足十米距离,还毗邻南山农批。明显不满足建设标准要求的独立出入口,这样的规划是怎么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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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0-8-21 18:21
一、基本情况
豪方天际花园位于南山区北环大道与南山大道交汇处,于2017年建成。2020年6月初,豪方天际花园 ...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适用的复函》,建设公共卫生设施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规定,不得开办在居民生活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安排在建筑首层并应有专用出入口。该社康建在小区楼栋,无独立出入口,距离学校不足十米距离,还毗邻南山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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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深圳,文明执政是最根本的文明体现!特别是基层行政单位,如果牺牲民众的合法权益来掩盖问题,比如2020年8月7日强行下令该小区开发单位(开发单位未出面,物业公司8月16日下午临时在业主微信群通知,8月17日便施工,街道办未经业主同意,强占小区红线内设施,且中间有接近10天的时间该通知悄无声息)强行责令该小区红线内的道闸后移,致使红线内一段车行道面临被小区业主外人员侵占的潜在风险。这种侵犯百姓的切身利益,违反物权法来解决医疗用房不临街,文化室不临街的问题。把问题扩大化,是让人遗憾和痛心疾首的做法。守法是基本,如果少数单位因为某些自身原因,用侵占百姓物权等违反法律条款的手段来处理问题,那估计是拖了深圳的后腿,或许用句“一锅老鼠屎搅坏一锅汤”也不为过。另外街道办一直强调选址合法合规,然而2014年深标已经明确规定在原则上,医疗用房的选址要临街,独立出入口,健康人群和病患就医人群进行分流。而2015年该楼盘才定稿完成规划审批,在该楼盘规划中,有完全能覆盖社康和文化室的临街位置规划为商业,归产权开发商所有,目前一直作为商铺在运营。相关单位一直强调合法合规,却一直未解释突破2014深标条款原则的特殊原因是什么?是什么特殊的原因把临街的面积规划为商铺?而把不临街的小区内部的面积拿来做社区用房,导致目前的一序列问题?希望相关单位用真正合规合法的态度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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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开在小区中央位置,破坏原小区的封闭管理!社康与园丁学校只有数米之隔,所有门窗正对小区住户和学校,不临街,何来合法合规?请问有没有《环保批文》?医疗垃圾、空气污染,如何保证豪方小区2000多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私自抢占公摊面积?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莅临豪方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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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0-8-21 18:21
一、基本情况
豪方天际花园位于南山区北环大道与南山大道交汇处,于2017年建成。2020年6月初,豪方天际花园 ...

红线内的公摊面积是你们想占用就占用的吗?就算不占用业主的公摊面积在外面修条市政道路,也要架天桥进小区,一样会占用业主的公摊面积,你们就别挣扎了,尽快重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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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康的规划标准在2014年就已经出台,应选择临街位置,社康嵌入小区内部,也未采用架空层的设计方案着实不妥,社康的排放设施直对小区过道和学校,与学校的距离仅十余米,道闸侵犯业主利益,且根本无法进行物理区隔,恳请政府以居民和学生的安全为重,重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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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0-8-21 18:21
一、基本情况
豪方天际花园位于南山区北环大道与南山大道交汇处,于2017年建成。2020年6月初,豪方天际花园 ...

文明深圳,文明执政是最根本的文明体现!特别是基层行政单位,如果牺牲民众的合法权益来掩盖问题,比如2020年8月7日强行下令该小区开发单位(开发单位未出面,物业公司8月16日下午临时在业主微信群通知,8月17日便施工,街道办未经业主同意,强占小区红线内设施,且中间有接近10天的时间该通知悄无声息)强行责令该小区红线内的道闸后移,致使红线内一段车行道面临被小区业主外人员侵占的潜在风险。这种侵犯百姓的切身利益,违反物权法来解决医疗用房不临街,文化室不临街的问题。把问题扩大化,是让人遗憾和痛心疾首的做法。守法是基本,如果少数单位因为某些自身原因,用侵占百姓物权等违反法律条款的手段来处理问题,那估计是拖了深圳的后腿,或许用句“一锅老鼠屎搅坏一锅汤”也不为过。另外街道办一直强调选址合法合规,然而2014年深标已经明确规定在原则上,医疗用房的选址要临街,独立出入口,健康人群和病患就医人群进行分流。而2015年该楼盘才定稿完成规划审批,在该楼盘规划中,有完全能覆盖社康和文化室的临街位置规划为商业,归产权开发商所有,目前一直作为商铺在运营。相关单位一直强调合法合规,却一直未解释突破2014深标条款原则的特殊原因是什么?是什么特殊的原因把临街的面积规划为商铺?而把不临街的小区内部的面积拿来做社区用房,导致目前的一序列问题?希望相关单位用真正合规合法的态度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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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完全不靠谱,请问街道办凭什么修改小区红线内的道路?有这个权利吗?取得全体业主同意了吗?明显的规划硬伤为什么要用一个更大的错误来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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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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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尊者 发表于 2020-8-30 12:00
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每户都是业主,难道每户都开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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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尊者 发表于 2020-8-30 12:00
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一个业主也不能侵犯所有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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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尊者 发表于 2020-8-30 12:00
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豪方天际花园一共2000多户,要2000多户的业主把公摊面积奉献给一个业主用,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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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尊者 发表于 2020-8-30 12:00
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豪方天际花园一共2000多户,这公摊面积是这2000多业主真金白银付了钱的,就供一个业主使用,这是哪门子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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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方天际花园一共2000多户,这公摊面积是这2000多业主真金白银付了钱的,就供一个业主使用,这是哪门子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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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尊者 发表于 2020-8-30 12:00
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不能因为这一个主业而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呀!尤其是政府部门,更不应该如此!想想如果每个业主都要求自家门前开条路,那还得了!连楼内的公共区域都不能堆放自家物品呢,何况小区内的公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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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尊者 发表于 2020-8-30 12:00
人家也是业主,何来侵占公摊面积之说?

是业主难道就能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置其他业主利益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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