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深府购质疑复函〔2020〕114号 深圳市八骏环境景观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梧桐山绿地管养项目(东南标段)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梧桐山绿地管养项目(东南标段)”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0197670)有关问题,我中心已组织项目原评审委员会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招标文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评审因素的评分准则要求为“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你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出具的关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说明函,但未获得评审得分。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一、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二)名单申报流程”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疫情防控物资调拨需要,研究确定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全国性名单)。湖北省和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份,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地方性名单),由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规定,你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或“地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证明材料。因此,你司“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评审因素不得分。 综上,你司质疑不成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