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高中学校建设方案(2020—2025年)》规划建设龙岗坪地高中园,拟对《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Q07-09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控规地块情况
项目涉及已批准的《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Q07-09、GQ07-07、GQ07-10-01、GQ07-10-02、GQ07-11、GQ07-12-01、GQ07-12-02、GQ07-13-01、GQ07-14-01、GQ09-03、GQ09-14等地块。
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及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结合地形优化GQ07-09地块边界,用地面积调整为2009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4所高中(218班)、公交场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在GQ07-09南部、中部设置两条出入道路。其中,南侧道路与白坪路连接,红线宽度为25米,双向4车道;中部道路穿过GQ07-07地块,红线宽度为10米,道路线位可结合低碳公园布局优化并保持对外公共开放,满足应急及消防通道要求。
(三)因增设中部规划道路,将GQ07-07地块细分为GQ07-07-01、GQ07-07-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25965平方米、60928平方米,其余不变。
(四)因白坪路道路红线由18米拓宽至25米,取消GQ07-11地块,GQ07-10-01、GQ07-10-02、GQ07-12-01、GQ07-12-02、GQ07-13-01、GQ07-14-01、GQ09-03、GQ09-14等地块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79平方米、840平方米、1242平方米、4288平方米、541平方米、3947平方米、28555平方米、33323平方米,其余不变。
(五)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已按《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制定优化调整方案,详见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公示的通告。
(六)本次规划调整占用法定图则绿地,已按《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16)制定绿地占补平衡方案,详见绿地占补平衡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后)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外环高速与黄竹坑水交汇处东北侧,高桥工业区北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916907
附件:1.《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Q07-09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