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心城区范围内一批紧迫的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该方案已于2020年6月经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批准同意。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及相关规定,现对有关盐田区调整方案予以公告。
一、本次盐田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属于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置换调整,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盐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未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具体如下:
(一)盐田区调入地块
盐田区调入项目10个,共涉及地块30个,调入总面积2.06公顷。包括轨道8号线望基湖停车场配套地块、轨道8号线深外站、盐田港17-02地块、后方陆域规划道路、西南片青云路、西南片中青二路、后方陆域环卫基地配套路等,位于盐田街道;大梅沙海曦路、大梅沙集散中心、小梅沙深坑片区配套道路等,位于梅沙街道。
调入地块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1.98公顷,其他土地0.08公顷;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2.06公顷。
盐田区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区。
(二)盐田区调出地块
盐田区调出地块1块,总面积2.06公顷。地块位于梅沙街道。
盐田区调出地块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2.06公顷;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2.06公顷。
二、公告时间
本方案公告时间为7个自然日,自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止。
三、公告方式与公告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盐田街道办事处(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3.梅沙街道办事处(盐田区盐梅路88号);
4.永安社区公告栏(盐田区四村老塘108-2号);
5.东海岸社区公告栏(盐田区环碧路209号);
6.滨海社区公告栏(盐田区上成路8号);
7.小梅沙社区公告栏(盐田区小梅沙社区工作站综合楼)。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yt/。
四、联系方式
盐田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1.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