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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zoy 于 2020-7-25 18:59 编辑
教育的步子还要放大些,近些年因为城中房无法办理房屋租赁证明(蓝本),只要求办理内地居民采集信息。但是申请学位还是得征得房东同意方可有机会让孩子上学。 今年深圳几个区了实行实际居住就近入学,这是一大进步。然而与政策就近入学我觉得还相差一步,就是必须脱离与房子的绑架,孩子上学必须脱离相关的物质门槛。
有些人会认为不公平,其实是一样的,同样的学位在哪里,按目前的政策就是只具有了居民采集证明及房东同意才有机会申请,成功后房子就上锁。为什么要与房子上锁不上锁有关呢?房子一直在建 ,有的在改造,每一个地方都 在建房,学位也永远跟不上的。其实我一直认为只要有内地居民采集证明就行了,无须房东证明,申请学位本身与房东就没有半毛关系 的事,非得人为增加环节,你不是说就近入学吗,为什么要房子要上锁。我反问下:如果只上了一年就房改了,那上锁的房子不就不存了,是不是在学的孩子就失去了教育权利呢?显然不可能是这样,只要你申请到学位后面的事没有半点关系了。本身租房申请学位本就是在学区范围之内,没有必要人为增加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在区分划类别时可以有所区别,如深圳户口本区的且 有房产同时实际居住的就为一类,深圳户口本区的且无房产但实际居住的了为一类。重点必须在于是否实际在申请学区范围内居住,有没有房与教育有半毛关系吗,教育是育人的,不是以房产物质的优越性来决定教育的公平性。
请在大点步子,脱离于房产,无房只要有内地居民居住采集证明就行,无须房东同意,只要你在学区范围就应有上学的权利,第三人无权来决定别人孩子上学的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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