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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反对政府无偿收地,还小区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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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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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和国土资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于2016年5月6日在未对H227—0002宗地内权益人既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仍何收地补偿下,直接行使收地权利,以公告而非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方式公告收回该宗地内莲塘小学现状占用的土地(含小区消防通道建设用地),我们坚绝反对这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只享受收地权利,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尽补偿义务的单边行为。, d5 z( m( C1 W$ k+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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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严重不符合建筑规范中的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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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请求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对上述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时间、原因、依据和补偿、安置问题协商的联系方法以及对当事人的要求等事项,按《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之规定重新审查并对罗湖区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收地权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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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6: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已收悉,已转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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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7:51 |只看该作者
请相关部门重视我们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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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8:04 |只看该作者
1、投诉: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和国土资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于2016年5月6日在未对H227—0002宗地内权益人既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仍何收地补偿下,直接行使收地权利,以公告而非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方式公告收回该宗地内莲塘小学现状占用的土地(含小区消防通道建设用地),我们坚绝反对这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只享受收地权利,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尽补偿义务的单边行为。' L* d+ h$ ]( d% e4 g! R

+ K4 I( @5 C+ W& _  E' T2、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严重不符合建筑规范中的消防要求!$ ^; C2 X( m2 A+ ?( g( v1 {+ k: T. A5 ~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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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请求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对上述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时间、原因、依据和补偿、安置问题协商的联系方法以及对当事人的要求等事项,按《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之规定重新审查并对罗湖区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收地权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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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8:22 |只看该作者
打市长热线12345投诉以后,收到回复短信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1.收地事宜。因公共利益需要,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根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决定收回H227-0002宗地内莲塘小学现状占用的土地,收回土地仍作为莲塘小学用地。该收回决定已在2016年5月6日的《深圳商报》及莲塘小学收地现场进行了公告2.图则调整事宜。莲塘片区的学位非常紧缺,莲塘小学现状已建成且服务于周边片区。罗湖区政府、罗湖区教育局、莲塘街道办及莲塘小学周边社区均认为应保留该小学。2017年9月罗湖区教育局向我局申请将莲塘小学所在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我局依据申请,对该调整进行研究论证后,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4日进行了公示工作,公示期间收到祥和花园二期业主的反对,我局依程序对公示意见进行处理,将相关公示意见已专题报告罗湖区政府。后续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由莲塘街道办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报备案后,继续开展规划调整工作。2019年3月和10月,莲塘街道办报送04-1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等级为低风险,2019年12月区政法委对该风险评估报告以低风险备案,后续我局于2019年12月16日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局部调整的通告》。---**(此处隐藏人名)-【深圳市规划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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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8:39 |只看该作者
我只奇怪一点,为啥可以凭借一份调查周边不相关的人对要不要保留莲塘小学的看法?出具维稳风险低的报告,然后政府可以直接变更所占有的土地性质?把住宅及商业用地直接变成教育用地?这里面的逻辑关系可以解释一下吗?!依据这个逻辑思想,大概可以得出,因为马云家太有钱了,所以大家都同意让他把他家的房子免费改成公用的花园已满足周围居民的生活需要,似乎也可以说得通的 。。。。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奇怪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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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部门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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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正视问题!尽快解决问题不要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伤害!消防隐患不解除!业主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r3 u: r! e, d* F5 v$ C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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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09: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已收悉。调整莲塘地区04-11地块规划属性工作的职权属街道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我街道依据工作职责仅对该地块调规工作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续工作将协助上级部门配合完成。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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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10:46 |只看该作者
感谢街道听取、反馈居民的呼声,期待上级部门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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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14:39 |只看该作者
上述反映情况我局收悉,将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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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18:35 |只看该作者
感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重视我们的呼声,我们期待尽早了解贵局对化解这一矛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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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结果!0 Y# i7 [5 s9 f* H0 \2 e4 F/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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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35 |只看该作者
12345继续投诉2 U. M0 T  }- n
主题:反对政府无偿收地,还小区消防通道0 d, Y' G% q$ M* P
1、投诉: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和国土资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于2016年5月6日在未对H227—0002宗地内权益人既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仍何收地补偿下,直接行使收地权利,以公告而非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方式公告收回该宗地内莲塘小学现状占用的土地(含小区消防通道建设用地),我们坚绝反对这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只享受收地权利,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尽补偿义务的单边行要,回复中回避这个土地收回政令是否违反城乡规划法这个问题,为了公共利益也不能违反。
" R' f4 @3 V$ D7 ^" S4 E2、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严重不符合建筑规范中的消防要求!3、要求: 现要求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对上述收地行为按《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之规定对罗湖区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收地权益补偿并归还小区应有的消防通道及花园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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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依法依规办事!支持平等对话!反对推卸责任等一切手段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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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 E' P! \7 o; R3 e: s2 \. G希望政府正视问题!尽快解决问题不要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伤害!消防隐患不解除!业主的生命安全得不8 I+ L# N7 u# L4 X+ k4 `: S1 Y3 {7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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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小区业主一个生命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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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政府啥时候解决问题吧!至今连一点反馈都没有!坐看政府办事效率!+ ^( F& v9 n6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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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政府不要欺负老百姓,正视我们的呼声0 |3 t0 w/ n0 O0 F&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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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小区业主生命安全通道# [+ w; r.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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