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深府函〔2020〕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事宜的通知》(深府函〔2019〕258号)要求,我市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需待相应的保障工程完工、经市政府组织验收核准并向省政府报备后,方可生效。2020年3月20日,我市向省政府报备了第一批5个水源保护区调整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头水库、黄竹坑水库、白石塘水库水源保护区正式取消,上述3个水库作为生态型水库,仍按原水质目标管理,禁止在其水面开发建设,确保水面面积不减少、水质不下降。市水务局要加强对上述3个水库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梅林水库、茜坑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正式生效,通过水质保障工程调出水源保护区的区域,参照准保护区要求进行 环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辖区政府等单位加强梅林水库、茜坑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水源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隔离围网和交通穿越防护工程等基础设施,加强视频监控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要严控调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地块的开发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