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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过高,无疑会严重制约一个城市的发展后劲。目前深圳房价高企既有合理的因素,同时也有一定的泡沫。泡沫的主要根源在于持有阶段没有成本,房产保值收租压力低。所以,尽早启动房地产税收取,对抑制房价泡沫应比较有效。如何收取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收取高低水平如何确定,本人有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建议合并为一个收费项目,统称为房地产税
第二,房地产税收取建议遵循双轨制,即以某个时间点为界限,早于该时间点出让的土地不收房地产税,直至70年期满后开始收取;晚于该时间点后出让的土地,一开始便收取房地产税;
第三,房地产税点收取水平相对于房价不是固定比例,而是按照预期收取的年度房地产税总额与当时房地产存量总价值的比来收取。比如,2021年度,深圳市预期房地产税预期收取总额为1200亿元,房地产存量6亿平方,平均房价10万元每平方,那么2021年度房产税税率为0.2%。1000万总价的房产,交税2万元。
老房子,70年到期后按年收取。
新房子,土地出让之日开始收取,或商品房交付之日后开始收取。这样做,可以抑制新房价格,反过来也会抑制二手房价。
对于新房,由于土地出让金按年收取,在土地拍卖时,政府土地零价格出让。这样可以压低商品房价格15%以上(与房地产税征收水平相关,假设为2/1000,则可压低新房价格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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