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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实时公开排污信息 自动监测数据成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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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0 2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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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方面处理着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一方面也在焚烧中产生大气污染物。它作为治污单位的同时,也是排污单位。其排放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是否达标,一直是公众,尤其是焚烧厂周围居民关注的问题。12月初,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一份《规定》,将使相关排污数据从2020年起得以公开。
       这份《规定》就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要按照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实时上传排污数据,同时在企业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官网上,全面向社会公开任一焚烧炉排放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
自动监测对象为何不含二噁英?
       记者注意到,本次出台的《规定》要求监测及公开的数据,主要是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5项常规污染物浓度的日均值,及偶测的炉温5分钟均值。“5+1”中并不包含公众最关心的二噁英(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易在垃圾焚烧中产生),这是为什么?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海景给出了解释:“二噁英是一种复杂的有机化合物,目前国内外的技术均无法实现对它在线监测,需要人工用专用设备,单次采样2小时,再花20天时间进行分析。”
       这是否意味着无法在线掌握企业的二噁英排放情况?其实不是。据海景介绍,烟气在850℃的环境下停留2秒以上,就可以完全分解二噁英。因此,本次出台的《规定》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炉温,确保正常工况下偶测量的温度5分钟均值不低于850℃。
       “所以自动监测的炉温数据成了间接判断二噁英是否完全分解的一个指标。”同时,海景表示,如果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其他5项常规污染物的浓度较低,那么焚烧中产生二噁英的可能性也下降。
自动监测数据成执法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首次指出,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对二噁英类等暂不具备自动监测条件的污染物,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执法监测获取的监测数据作为超标判定依据。
       “这有利于提升基层环保部门的执法效力。”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卢加伟说,以前执法时,执法人员要24小时蹲点采样,拿到排污数据的日均值后才可判断焚烧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今自动监测数据积累成的数据库,不仅使执法更加精细、准确、高效,还能倒逼企业自加压力,更关注排放情况,规范运营。
       发现违法行为如何处理?《规定》指出,对一个自然月内累计超标5天以上的,应当依法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垃圾焚烧厂因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或者暂停拨付其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
       《规定》指出,对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查严防,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绝不姑息。
停炉、检修要标记
       起炉、停炉等情况下,炉温变化较大,焚烧容易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为此,《规定》指出,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或者进行检修、校准的,垃圾焚烧厂应按照标记规则及时标记;未标记的,视为数据有效。一个自然年内,每台焚烧炉标记为“启炉”“停炉”“故障”“事故”,且颗粒物浓度的小时均值不大于150毫克/立方米的时段,累计不超过60小时。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王灿发认为,这项规定既给了焚烧厂一个在起炉、停炉、检修时超标排放的合理解释,也用“累计不超过60小时”杜绝了企业经常以检修停炉为借口超标排放的情况。
生态环境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介绍,焚烧发电是目前处理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的主要手段,但作为市政工程与民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敏感度高,建焚烧厂时,容易遭到周围居民的反对,“邻避效应”突出。
       为此,2016年,我国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列为首批达标整治重点行业。在对全行业进行摸底排查后,生态环境部要求全国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装、树、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竖立电子显示屏公布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目前,联网企业达到401家,“为2020年实施自动监测奠定基础。”
       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2020年1月1日起,全国401家联网的焚烧发电企业全面向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一方面可以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数据消解公众的疑虑,减轻“邻避效应”,一方面能让企业实现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12月1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浙江杭州举办“我是环境守法者”首批承诺发布活动,13家国内技术水平较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负责人,向社会发出了“我是环境守法者,欢迎任何人员、任何时候对我进行监督”的承诺。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总经理王小军说,《规定》出台实施后,短期内会让行业产生阵痛,但未来一定会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受邀出席活动的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强调,自动监测、公开信息是常态化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规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千万要下足功夫”。他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永远在路上,大家要共同努力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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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6: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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