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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政府对小区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点,不同小区不同对待!(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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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15: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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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是龙岗中心城和兴花园一、二期,因前期物业管理太差,小区重新成立业委会并在龙岗区各级相关主管单位的支持、配合与监督下,通过招投标方式,2018年4月正式引进了新物业,实行的不是以前物业包干制,而是全体业主给物业发工资聘请的模式(即薪酬制)来对小区进行服务。
     由于小区多为走楼梯的多层,加之以前物业管理不到位,相当是一个烂摊子。消防设备多年来也一直形通虚设,没有消防水。种种因素导致小区自新物业管理到现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现在政府要求小区按要求建立合乎标准的5个垃圾分类收集点,经费全部要求小区自己承担。咨询过龙岗区城管局,说第一批示范点是政府负责投资,后面就是自己全部出钱。我所知道的罗湖区就有送一些设备,为什么龙岗区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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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5 09:37 |只看该作者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住宅区楼层撤桶和垃圾分类工作实操指引(试行)》通知,所有购桶(指引牌)、施工等费用均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有条件的街道办可以给予适当的支持。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进入问政深圳平台:wz.sz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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