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 15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申光耀 于 2019-2-28 05:34 编辑
前不久,在我工作单位附近有个店搞活动,为了吸引老客户开展“秒杀抽奖”活动,即1800元送1800元,几千人就五个名额,在15分钟内完成任务,分秒必争,有人认为,抢到就是赚到了。其实,都是公司增加知名度的一种表现手法和行为,然而活动有个规定,必须在一年内消费完毕,否则就清零,这样让这位老客户知道后十分不满意,要求退款;他认为有时间限制对自己不利,认为这样做很不应该,是老板管理者管理出了问题,事实上但作为老板肯定有时间限定比较好,这样有利于工资和奖金发放结算,同时促进快速消费的目的与愿望,一句话,双方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最后,还是老板让步了,当时怕影响店铺生意和其他客人的情绪,最后把有限期改为无限期。这样处理虽然有不利的一面,比如已经有了秒杀到的客户都要求改无限期的情况发生,或者说风险,但我认为这个老板很聪明,处理方法得当,不然会以小失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