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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说说,公租房住户能不能使用小区花园和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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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9-1-9 16: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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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说小区花园,首先要说明,小区花园不等于社区公园,能不能使用,不光是看你是否属于这个小区,还要看你是否属于这个组团,对于比较大的小区,如果分成若干个独立管理的组团,则你没有权力进入另一个组团的花园,比如我住的小区,一期二期是分开管理的,所以严格的说,二期的保安拒绝一期的住户进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然后再说说停车位,按照深规,小区的停车位数量是按照住户数量推算出来的,具体原则可以看下这个表。





注意,车位数量取决于住户数量,而非业主数量,所以,如果小区配建的车位数量,满足这个表的要求,那么公租房的业主完全有理由使用小区的车位,如果不满足,正确的做法不是和业主互咬,而是联合起来投诉开发商和规划审批的部门。可能有人说分期开发,在车位方面没有这一说,任何一期都必须满足这一期的车位配比要求。
第三,公租房业主有权使用任何深规规定的,按照住户数量配建的小区配套,包括各类文体设施。
最后,无论是招拍挂,还是通过合作确定城市更新主体,配建公租房,在地价或者税费上是没有任何优惠的,公租房是全体业主凑钱给各位人才建的,这话虽然不好听,但是事实如此,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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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2:05 |只看该作者
这牵涉到绝大多数人利益.我就看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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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入来说,公租房人才房的住户没任何问题,他们没付钱,是政府付了钱或权力。
但从使用者的爱惜程度看,才是最大的问题:
单位的公用车辆和个人家庭的私家车,损坏速度是不一样。
以前宣传承包改革时,都是这样宣传的:大锅饭如何不好。
现在轮到公租房人才房了,这些宣传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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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要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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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坛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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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 18:59 |只看该作者
你自己都把标准贴出来了,那就按这个配建比例分配吧,60平方以下的,按二户一个车位,90以上的每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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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16:36 |只看该作者
公租房的业主从源头上来说还属于开发商吧,政府也是从开发商手上租房子然后分配给人才的。所以说假如开发商说了给分配车位,那应该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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