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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田区各街道办:
我们30多名租客共同举报二房东余**(身份证号:34082719871224****,电话:1372860****)、余**、卢**(余**妻子)、卢**、卢**、卢**、李**及名下公司以房诈骗。
他们的诈骗手法:
1、以公司名义向房东长期租赁房屋;
2、将房屋改建为小单间;
3、在58同城、蘑菇租房APP上发布房屋出租信息;
4、带租客看房并充分了解租客的个人信息(在深圳有没有亲戚、工作单位在哪、大概收入等)方便他们针对性进行诈骗;
5、租客入住后,对女性租客进行性骚扰、对男性租客进行恐吓(见附件三);以达到租客产生转租的想法;
6、在租赁合同中不允许转租的,租客就吃哑巴亏,宁愿不要押金,也不敢以身犯险;在租赁合同中承诺允许转租并退还押金的,实际上也拿不回押金;
7、实际转租时,不退还前租客押金,收取新租客押金,无形中,前租客变成了他们的诈骗“业务员”,然后再对新租客进行新一轮骚扰及恐吓;
8、当前租客要求他们退还押金时,他们以口头承诺、拖延时间、拉黑租客、恐吓租客各种方法拒不退还押金;即使租客告到了派出所,也以经济纠纷为借口,不接电话,以在外地等为由不予出席。
他们的收入模式:
房租差价;(此收入相对薄利)
正常押金的金额;(按40套房、每套房改建至少5间单间、每个单间按押金3000元计,押金总额为:200间*3000元=60万。)
以上述诈骗手段获得的金额:(按40套房、每套房改建至少5间单间、每个单间按押金3000元计,每套房有1个单间每月成功转租1次,40个单间*3000元拒不退还的前租客押金=12万/月,每年收入最低可达144万)这才是生钱之道,而该集团从2012年6月开始进行该类诈骗。对于每个租客多则8000少则3000,单个租客无论从投诉、诉讼、追讨上,都引起不了警局、法院、媒体的关注。
他的关联公司及组织框架:
他们代理的部分房源的情况:
目前的房源主要有两种类型:
商品房,根据受害人反映房源如下:
莲丰花园6栋B708;
益田村78栋第二单元603;
新景苑3栋507;
公路局小区1 栋501;
新洲锦州花园15栋403;
香蜜新村8栋5E;
景田西小区8栋804。
市政大院32栋2单元603
市政大院32栋1单元602和603
市政大院20栋903
市政大院26栋204
农民房,改造公寓(每栋约有20多套),目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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