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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社区对外来务工的租户收取高额物业管理费(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已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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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回应:
您好,根据您反映物业公司乱收费的情况,我办立即对白石厦社区物业公司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白石厦社区望牛亭小区于2007年被我街道立项为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小区,2013年11月13日成立望牛亭房管委员会。2014年8月6日下午社区工作站组织召开建房人代表会议,会议根据宝安区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要求,针对物业管理收费事项进行表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明码标价规定,会议拟定三个收费标准,由建房人进行表决,一周后物业公司在小区对建房人进行回访,并上门发放《致业主的一封信》,内容包含收费标准(住宅0.8元/㎡,商业2元/㎡)、物业费的来源等。同时白石厦物业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市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价格住宅0.8元/㎡,商业2元/㎡,但却一直未收费。 社区物业公司按照区推进物业进社区工作要求,预将在2018年9月1日正式启动收费工作。白石厦社区物业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在望牛亭小区召集建房人代表进行收费动员宣传工作,并将收费价格备案回执在小区公示,公示期于2018年的7月20日至2018年9月1日,物业收费时间、标准均已完成公示,且所收费用都由建房人支付,故白石厦物业公司未涉嫌违规收费,向租户收费属房东个人行为,建议您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内未经租户同意,房东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