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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投诉龙光玖龙台项目违规开发销售、装修变相加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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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8-27 15: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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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6月购买了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与光明大道交汇处南侧,由深圳市凯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光玖龙台楼盘住宅。
在7部委开展整治楼市乱象的契机下,深圳十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之际,业主根据自身购房经历和查阅相关法规文件,龙光玖龙台项目在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违规开发,拆分销售---违背住宅产业化项目的开发要求,拆分装修销售
    光明管理局和市两级规土部门审定本该项目由开发商一次性装修到位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商品房作为一个完整的商品出售。开发商违规拆分为毛坯备案和强制业主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的双合同,规避装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变相加价---在住宅产业化审定的装修价内选择最高价低值装修变相加价
光明管理局和市两级规土部门审定本项目的精装修不高4500元/平方米,是一个限价,不是一个定价,开发商却以此定价收费,而价格来源不清。
开发商通过审定的限价高价底值装修并收取公摊面积装修费,双重变相加价。   
实际交楼样板间的装修市场价也就值个十几万。
三、霸王条款---装修格式合同
    装修格式合同遍布霸王条款,以各种限定和声明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益。
合同标准宽泛模糊,普遍使用“同档次品牌”,材料、部品部件不明。以市场通行行为和民事行为为借口,为乱象保驾护航。
玖龙台业主针对项目有两种解决方案建议:
1、废除已签装修合同,以备案的毛坯房交付;
2、废除已签装修合同,回归审定住宅产业化生产,补充购房合同,增加相应补充约定(不局限于毛坯验房、套内面积、保留样板房、公示材料、型号、核价和监理)。
本人只是一名购房者,商品房作为生活中最大价值的商品,用尽了家里的积蓄,房贷的压力已极度的压制着消费。因乱象而增加的费用,更是举步维艰。面对众多的规定和开发单位处于优势地位的销售手段,很无奈。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迫切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强有力的监管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这些乱象投诉,购房者希望职能部门逐条梳理,从审定批复的角度按法规审核开发商的开发和销售行为,让开发商卖的清晰,购房者买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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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楼
发表于 2018-8-31 17:13 |只看该作者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回复:

      对于此次反映的问题,此前该项目一期1栋购房者已多次向市、区多个部门信访投诉,并就我委审批情况和信访答复意见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查。

      2018年4月26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查,有关意见如下:“龙光玖龙台项目(一期1栋)属于住宅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经市规划国土委和光明管理局两级审定,同意一次性装修到位,并对其毛坯房价格和装修标准进行了指导,其中毛坯房均价为 45000元/平方米,装修费用不高于4500元/平方米。该项目通过第三方一次性装修,装修合同价格严格控制在此备案价格范围内,不存在通过搭售或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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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6:55 |只看该作者
爱买不买,你不买别人会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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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7:30 |只看该作者
买房带装修,这是一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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