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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福利!!!!请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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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4: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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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涨工资、改善福利待遇和
补发2014年度计生奖的申诉书
尊敬的区委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深圳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大部分于2006年6月按照雇员招考标准从应试的深圳户籍失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其中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占总人数90%以上,2006年9月25日,考取《深圳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正式上岗。从2007年起至今,所有在岗协理员均考取了《全国劳动职业资格证书》(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劳动保障工作9年以来,我们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教育下,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成为全市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重要的基础力量,在岗位上的优异表现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地充分肯定。
    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量大、工作责任高、待遇低的现象由来已久,目前实际工资所得2370多元/月(深圳市2015年的最低工资是:2030元),除此外无任何其他的福利补贴,我们多次通过不同方式反映,但仍长期未得到解决,现再次以直接、公开的方式给您写信,表示强烈不满,希望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改善我们目前责任与权益严重不对等、工资福利待遇过低的状况。
罗湖区这次社区体制改革也把我们排除在外,把我们边缘化,把我们调上街道,待遇问题一字未提,我们现在的诉求:
1、我们在社区每人都承包计生几百户,晚上、周六周日经常加班上门采集人员信息,从未给过加班费,这些工作我们一直做到2014年底,就在前几天社区的其他协管员都拿到了2014年的计生奖4300多元,只有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没有发放,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计生工作,为计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如今受到这样的不公平待遇,我们的心在流血…
    2、关于各补贴问题,计生、工会、安全、等协管员均每月有岗位补贴,我们没有。
    3、给我们涨工资,现在深圳职工平均工资5280元,这次罗湖区社区改革明确社区计生专干加1400元,其他岗位加1200元,还有200元岗位补贴,我们没有。
4、增加年底双薪,工龄工资,发放交通补贴、增加考核奖,过节费跟二编的看齐。
    5、我们期待能按劳动法里说的体现同工同酬,建立我们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经济增长、物价上涨,相应提高我们的工资福利待遇。
我们依照正常渠道持续多次反映过上述问题,但从未得到过明确答复和解决。
    我们虽然是从失业中走上岗位的,对政府的关怀有着切身体会,也真诚希望能在劳动保障工作岗位上坚持做下去,但另一方面,我们在胜任这份工作的同时,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难度也很大,所以希望我们能得到充分尊重,并能切实享受深圳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日益飞速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受到歧视,成为弃儿。
    作为政府部门从事劳动保障工作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我们很无助、无奈和焦虑,对目前种种内部不公平的现状也深表担忧!我们期望通过辛勤的工作能逐步改善生活水平,现在却发觉离此目标越来越远!在此,我们恳请您多关注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因为,和其他深圳职工一样,我们也是为城市建设积极做贡献的一分子。我们殷切期待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关注和解决此问题,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罗湖区全体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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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4:23 |只看该作者
给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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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3-24 14:26 |只看该作者
谁让你不是正式的呢?不公平也不怨人家,考上正式的再说吧,临时的我们,政府都不当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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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4:39 |只看该作者
给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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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11:59 |只看该作者
领导很关心你们这些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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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13:29 |只看该作者
就临时工也有待遇不平等的现象,比如今年计生奖,直接跟单位签合同的临工有,属于派遣的没有,大家相同岗位,相同工作,如果领导是关心我们,希望在福利上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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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3-25 14:15 |只看该作者
草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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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3-25 14:15 |只看该作者
离离原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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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16: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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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5:50 |只看该作者
快被最低工资追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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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6:18 |只看该作者
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劳动法(第六十五号)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派遣到本单位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的义务。虽然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派遣员工,但我们的用人单位是街道办事处,计生奖属于用人单位(即街道)发放给员工的福利待遇,理应由街道向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支付。而且在《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的指导意见》罗办(2013)13号文当中也规定:临聘人员现福利高于本指导意见的,予以保留。现在整个罗湖区在发计生奖的时候却把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排除在外,请问各位领导,你们是怎样遵守劳动法的,是怎样执行《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的指导意见》罗办(2013)13号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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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6:46 |只看该作者
我们劳务派遣也需要公平对待,不要永远工作时候纳入我们,福利时将我们排除在外.现在有文件支持,希望领导能够聆听我们的心声____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劳动法(第六十五号)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派遣到本单位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的义务。虽然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派遣员工,但我们的用人单位是街道办事处,计生奖属于用人单位(即街道)发放给员工的福利待遇,理应由街道向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支付。而且在《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的指导意见》罗办(2013)13号文当中也规定:临聘人员现福利高于本指导意见的,予以保留。请问各位领导是怎样遵守劳动法的?是如果执行《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的指导意见》罗办(2013)1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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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7:0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区委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深圳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大部分于2006年6月按照雇员招考标准从应试的深圳户籍失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其中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占总人数90%以上,2006年9月25日,考取《深圳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正式上岗。从2007年起至今,所有在岗协理员均考取了《全国劳动职业资格证书》(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劳动保障工作9年以来,我们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教育下,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成为全市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重要的基础力量,在岗位上的优异表现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地充分肯定。
    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量大、工作责任高、待遇低的现象由来已久,目前实际工资所得2370多元/月(深圳市2015年的最低工资是:2030元),除此外无任何其他的福利补贴,我们多次通过不同方式反映,但仍长期未得到解决,现再次以直接、公开的方式给您写信,表示强烈不满,希望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改善我们目前责任与权益严重不对等、工资福利待遇过低的状况。
罗湖区这次社区体制改革也把我们排除在外,把我们边缘化,把我们调上街道,待遇问题一字未提,我们现在的诉求:
1、我们在社区每人都承包计生几百户,晚上、周六周日经常加班上门采集人员信息,从未给过加班费,这些工作我们一直做到2014年底,就在前几天社区的其他协管员都拿到了2014年的计生奖4300多元,只有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没有发放,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计生工作,为计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如今受到这样的不公平待遇,我们的心在流血…
    2、关于各补贴问题,计生、工会、安全、等协管员均每月有岗位补贴,我们没有。
    3、给我们涨工资,现在深圳职工平均工资5280元,这次罗湖区社区改革明确社区计生专干加1400元,其他岗位加1200元,还有200元岗位补贴,我们没有。
4、增加年底双薪,工龄工资,发放交通补贴、增加考核奖,过节费跟二编的看齐。
    5、我们期待能按劳动法里说的体现同工同酬,建立我们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经济增长、物价上涨,相应提高我们的工资福利待遇。
我们依照正常渠道持续多次反映过上述问题,但从未得到过明确答复和解决。
    我们虽然是从失业中走上岗位的,对政府的关怀有着切身体会,也真诚希望能在劳动保障工作岗位上坚持做下去,但另一方面,我们在胜任这份工作的同时,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难度也很大,所以希望我们能得到充分尊重,并能切实享受深圳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日益飞速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受到歧视,成为弃儿。
    作为政府部门从事劳动保障工作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我们很无助、无奈和焦虑,对目前种种内部不公平的现状也深表担忧!我们期望通过辛勤的工作能逐步改善生活水平,现在却发觉离此目标越来越远!在此,我们恳请您多关注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因为,和其他深圳职工一样,我们也是为城市建设积极做贡献的一分子。我们殷切期待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关注和解决此问题,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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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7:20 |只看该作者
支持!!!希望罗湖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福利待遇问题能得到领导重视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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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11:31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我们劳动协理员也是纳入罗湖区的临聘人员管理的,我们每天也在努力地工作,每天在街道办事处的最前线热情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各种劳动保障业务,其中不乏劳动保障业务的精英,除了我们的本职工作外,我们还服从街道办事处的安排,配合完成街道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但是每次在发福利的时候罗湖区和街道办事处就会把我们排除在外,我们的工资拿到手只有每月不到2400元,现在连发这仅有的几项福利时也要把我们排除在外,让我们备感岐视。劳动保障工作是罗湖区和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考核也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时候说我们是街道办事处乃至罗湖区的一分子,但发福利的时候却说我们是劳务派遣,而且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3款也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企业老板违反劳动法,不向员工支付应该支付的各种福利待遇时可以找劳动局解决,那我们的权益受损应该找谁解决呢?我们在家园网反映了,向街道办事处反映了,但至今未有任何回复。请问相关部门看到我们的心声和诉求了吗?为什么至今未有一个回复呢?家园网不是一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平台吗?为什么我们的诉求至今未有回应。就算你们说我们劳务派遣没有计生奖和其他福利的话,至少也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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