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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这里样样都好,就是对行人不够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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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4-4-13 18:32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立法规定,非机动车与行人共用人行道,所以电单车自行车都和行人一起走人行道,因此不能说对行人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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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让在机动车道 上走的,非机动车道也不让走的话难道让机动车飞啊,哈哈。

没有规划非机动车道就直接在人行道上划出了一条非机动车道的

特区成立时,国家城建部门规划建设的交通道路都是按照交通法规建议的那样,设有非机动车道的,笋岗路、红荔路、深南大道都有宽敞的非机动车道,后来深圳自己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让非机动车走人行道,人行道变成慢行系统,将非机动车道改成机动车道。当年周末经常骑自行车从黄贝岭村大牌坊那里,也就是深南大道的东边起点出发,一直沿着深南大道骑行到深南大道终点,现在南头古城那个人行立交,然后左转弯骑行到女娲补天雕像那里,在附近一家肯德基吃过午餐,继续骑行原路返回。后来建设的北环大道、滨河大道都是没有完整的非机动车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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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规定,非机动车与行人共用人行道,所以电单车自行车都和行人一起走人行道,因此不能说对行人不友好





这东东,值得总结......

法律是不讲人情世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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