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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友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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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小区业委会选举,不能搞"大股东控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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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4-1-2 14:14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非常正确。公寓,商业这些应该和普通的住宅分开处理,还有一个办法是把其他的楼盘一起算进来,冲淡其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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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szotto1

我就想问一句,所谓的大业主是不是业主?票权是只该楼盘的房产证计算,包括面积折算和户数折算。面积折算的票权就是所持有的房产证的面积。

问题的根源就是在这里。由于以这样的计算方法,物业或开发商占有大部分的比例,一个开发商可以左右或者说一票否决的资本。成立业主委员会目的是通过民众自治,管理好自己的小区的为民政策,但实际下来,变成了开发商一家说了算,把不正常的权力合法的包装起来,与原先的设想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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