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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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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违规操作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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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20:52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龙华区教育局针对2021年龙华区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政策,以宿舍非住宅用途,不配学位为由,私自将我们购买的红本商品房“大水坑宿舍”原本应为第一、第五类的“学区内商品房”,归类为第三和第六类“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类住房”,是明确违反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2010年6月1日实施的SZDB/2? 26-2010号文件,文件名《建筑物基本指标、功能分类及编码》里面的归类!!-即“宿舍”是归在非成套住宅里面!龙华区教育局这个操作存在以下未依法行政行为:1、龙华区教育局不具备房产性质认定的能力,却单方面简单粗暴的将宿舍认定为非住宅,未说明“工业用地的宿舍非住宅用途,不配套学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2、在招生政策与往年一致的情况下,临时起意,既未提前公示、听证,也未核查土地性质,在报名资料提交后初审阶段突然改变历史、提出更改执行多年的积分规则,未保证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程序严重违法,存在职权滥用、行政乱作为。另外深究一样是工业土地,用途为宿舍的其他小区-深圳的宝安、福田等都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类似项目:如泰然宿舍、同泰时代、满京华soho艺峦、峰荟·创智特区、TATA公寓、迷你新居、赛格公寓。那么为何他们小区的业主都可确保自己的孩子正常上学,我们就不能呢?同样性质房产不同政策不合法、不合理!试问龙华区教育局将“大水坑宿舍”的积分入学住房类型从之前的第一类、第五类突然归为第三类、第六类的法理基础何在??    整个小区500多户与我一样,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入学机会,遵纪守法,遵守限购限贷政策,并依照商品房(住宅)类缴纳相关的契税,拥有合法的不动产权证的父母们要求督促龙华区教育局迅速改正错误行为,保护每一位公民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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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小区500多户与我一样,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入学机会,遵纪守法,遵守限购限贷政策,并依照商品房(住宅)类缴纳相关的契税,拥有合法的不动产权证的父母们要求督促龙华区教育局迅速改正错误行为,保护每一位公民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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