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返回列表
12
发新帖
楼主: bright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住房] 为什么我不能在夫妻共有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1
发表于 2021-3-29 09:14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s 发表于 2021-3-28 15:20
我04年就自己买,灵活就业或者凭失业或证

04年深圳市还没有实行深户个人交缴社保的规定,你所说的灵活就业也是在2010年前后才推出。当然在社保局有关系就另当别论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hongws 发表于 2021-3-29 15:15
凭失业证,不用什么关系

当年当社保局推出深户个人可以自己交社保的规定时,并没有提出要失业证这个前提条件,只要是深圳户口都可以自己交社保。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市社保局在推出深户个人可以自行交社保费时,并没有提出要有失业证这样一项前提条件,那时只要是深圳市户口,个人都可以自行交缴社保费。而你提早在04年就用提交失业证的方式去个人交缴社保费,社保局里面没有关系,应该是做不到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既然市住建局局相关的规定没有通过市人大,那我们当事人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难道为了这样的事情还需要告上法庭?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如果走法律诉讼,是不是会有两种途径,1 .第一被告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二被告为深圳市住建局,此为民事诉讼。
    2.  第一被告为深圳市住建局,此为行政诉讼。
不知道论坛中有没有熟悉法律的人士,可以代为指点一二。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如果走行政诉讼这条道,还必须到盐田法院去申请立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要到盐田法院申请立案,还必须要交行政诉讼书,这辈子都没打过官司,快到70了还要被迫打行政官司,看来还真是要干到老学到老,还要到百度上去下载行政诉讼的样本才行。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子衿先生 发表于 2021-4-16 20:39
限购是限制购买行为,不动产权利的夫妻加减名不属于购买行为,却被深圳市住建局的一纸公文给否定了《民法典 ...

一针见血,讲的太好了,谢谢支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子衿先生 发表于 2021-4-16 20:36
支持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市住建局有权有势,手中还有不少的大律师,咱们一个普通小老百姓,要想打赢这场行政诉讼的官司,胜算机率非常微小。不管怎样,本人还是打算试一试,其实打不赢,也不怕。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fanfancy 发表于 2021-4-21 21:46
你到国务院的小程序上投诉投诉看有没有用!或找媒体帮忙。自己折腾估计没戏! ...

谢谢fanfancy的指点,我已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反映了这个问题,希望能有所帮助。下面是反映的内容:
深圳市住建局未通过市人大立法,不应该修改《民法典》和《婚姻法》
97年我家在深圳市买了一套房,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和《婚姻法》第17、18条,夫妻双方都有共同平等的权利。现在我要求在这套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却认定要执行《民法典》和《婚姻法》这一条,当事人必须要有购房资格,而我没有购房资格,就不能在这套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我认为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民法典》和《婚姻法》的修订没有经过市人大立法,是不合法的。所以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深圳市住建局的这条不合法规定予以纠正。谢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fanfancy 发表于 2021-4-21 21:47
用现在的政策,去套18年前的问题,这个脑回路一般人都想不懂。

这样的脑回路也真是奇葩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子衿先生 发表于 2021-4-16 20:39
限购是限制购买行为,不动产权利的夫妻加减名不属于购买行为,却被深圳市住建局的一纸公文给否定了《民法典 ...

谢谢支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子衿先生 发表于 2021-4-16 20:39
限购是限制购买行为,不动产权利的夫妻加减名不属于购买行为,却被深圳市住建局的一纸公文给否定了《民法典 ...

对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支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返回列表
12
发新帖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