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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房子,鹏城花园二期何时能够旧改或者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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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8:09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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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20:11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鹏城花园由陆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该楼于2016年经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为B类,经现场初步检查,房屋局部存在粉刷层脱落的情况。
       依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我局工作人员已现场要求物业管理处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为辖区街道办事处,在申报之前,街道办事处需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旧住宅区土地与建筑物信息、住房产权、房屋质量、周边公共配套设施、改造意愿等情况,筛选改造意愿强烈、实施条件成熟的旧住宅区,旧住宅区还须满足申报条件,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法定图则的要求,并考虑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因素。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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