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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宝安区水口花园租房遇到坑,乱扣租客押金和财物不退还(宝安区新安街道办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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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1 15:59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出租屋租赁管理所)、上川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前往宝安31区天源花园了解情况,据小区物业单位负责人表示:业主与租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期一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每月租金人民币3300元,签约时双方同意以2个月租金共6600元为租赁押金。2019年合同期满后,业主提前于5月份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而承租人以需要找房子为由提出宽限一些时间,一直拖延至2019年8月承租人才搬出,期间租赁双方未有补签任何协议。退租时,业主在其押金里扣除8月份共计23天的租金以及水电等费用合共2600元,将余下的4000元退还给承租人,并要求承租人将属于其个人的家私、电器设备等物件全数带走。但承租人认为不合理,在不肯接收退回押金的情况下搬离了该物业,而业主也只能将4000元交给小区物业管理处保管,原承租人随时可以到小区管理处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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