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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己的车开回家,物业每天收60元停车费,多次与物业协商未果,有家难回!
我家住在罗湖区东晓街道海鹰大厦,海鹰大厦只有露天停车场,原约有80个停车位,于2025年底物业引入物流仓点后停车位降到约60-70个位。我家是自购房自住,购车后于2021年我就去物业备案,并提出要办月卡,物业说已满排队,我排队1年多也没排上,当时物业经理答应我按每天10元收费,因是业主每天只收10元,不论我的车每天出入频率多少次。于2025年物业换人了,2025年08月突然涨价,未经业主同意并未公示问咨,就重新挂牌停车收费标准。现我的车经常停放公司地下车库,显少开回家,每天也就开车回家停放2-3天而已,故我已经不需要办月卡,物业称可以来办月卡,不然就按临时停放车60元一天收费。我每个月交物业费,物业费里我对公共面积是承担的,我这业主车怎么就成临时停放车了?多次协商未果。物业对业主车每天停车费收取60元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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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停车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价停车收益不能“去向不明”(成为糊涂账),但居民民生活成本却在“不断抬高”!
如果硬钢交通局和市监走不通,还有一条路就是申请信息公开,公开公共收益的去向。
一般情况是扣除30%的管理成本归物业,其他的70%归业主共同所有,
比如直接分了,或者用来抵扣物业费,更合适的作法,我认为应该补充到公共维修基金中。
是的,这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系统施策与治理!
深圳最大的问题是单个部门没有啥问题,只要是2个以上部门的都在相互扯皮。
本来以前停车场和车都归交警管。
后来车归交警管,停车场内交警没有执法权
停车场归交通局管,只形式审查,就给发收费牌,停在停车场的车又没有执法权。
停车收费的价格又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认为有收费的牌子就合法。
所以现在是一件事分成3个部门来管,谁都不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