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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深应急〔2023〕222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有效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将依法收缴烟花爆竹并根据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法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对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在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烟花爆竹,对非法携带运输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
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可直接向各区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各区市场监管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各区应急管理局、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街道执法队举报,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五、深汕特别合作区根据《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制定并发布烟花爆竹管理通告。
特此通告。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2222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举报非法运输)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无照经营)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举报非法销售、储存)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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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传出声音:“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本次全国人大法工委传递出的声音,无疑具有巨大分量。
顶端评论员认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时候终结了。
地方禁放烟花爆竹,无非是出于环保压力和安全隐患。环保方面,我国已取得显著成效。据新华社,10年来,全国重污染天数下降9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这意味着,短暂的几天春节,不会对整年的环保成绩带来多大伤害。中国人辛劳了一年,应该享受过年的喜悦,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
安全隐患方面更容易解决。划定可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做好安全措施,已是各地的成熟经验。地方政府再以此作为禁放的借口,就是懒政、一刀切。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千百年的传统习俗,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我国最重要传统节日——春节不可或缺的节目。保护春节的完整性,是对“文化自信”的实践。
近期引发热议的上海万圣节“万梗出圈”,是外国节日第一次出现集体“中国化”。这表明,当代年轻人更自信了。而中国自己的传统节日,更需要呵护,更需要庆祝和狂欢。何况,这是中国人春节最朴素、最广泛的民意,主管部门应该倾听。
2023年春节,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曾引起一片叫好。
顶端评论员认为,2024年春节前,各地应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声音为契机,尽快修改相关规定,终结全面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