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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龙华区民乐新村一商铺乱收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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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8 22:47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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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11月租赁龙华区民乐新村51-1商铺,房东私自收取电1.2/度,水7/吨,直至2026年3月退租,累计29个月。

据了解,深圳非居民用电每月略有浮动,从来不超0.82(有南方电网每月明细截图),水为4.3/吨,29个月累计共缴纳电费59180,房东实际收取89528元,多收取30348元,水累计用量1089吨,多收取2940元,水电合计违规获利33288元。

退租后向街道办反应了两次均未有满意处理,搞不懂到底是什么情况,国家明确规定用水用电方面房东不可私自加价,虽为非居民使用但也是有标准的,房东作为出租方本就收取高额租金,为何还在民生生活上加收如此之多的费用,房东踩着国家红线中饱私囊,视法规于无形,难道就没有人还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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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楼
发表于 2026-4-21 11:12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情况属实。民治街道民乐社区已约谈该房东,督促其立即前往水务集团及南方电网打印历史缴费清单,并与您过往缴纳的费用进行逐笔核对。同时,社区已明确要求房东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标准代收水电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擅自加价或收取额外费用。下一步,民治街道民乐社区将定期核查该楼栋的水电费收缴情况,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将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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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9 19:17 |只看该作者
习惯就好了。你不想付那么高的费用,你可以重新找新房子搬。水电是平民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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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6-4-21 11:12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情况属实。民治街道民乐社区已约 ...

好的,谢谢。房东已退款到位,感谢政府支持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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