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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本人多次反映的侨香村 5 号门外电动车长期占用市政道路堵塞消防通道、14 栋架空层被物业违规封闭用作员工宿舍问题,结合2026年2月24日的答复内容,向平台提出爆料,请上级部门重新核查并纠正问题。
一、事实与根源
- 电动车占道的根本原因:侨香村是大型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12779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966.85平方米,业主3900多户,小区范围大、出入口多、居住人口密集。 目前小区仅在2号门附近设有少量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点,但与5号门区域相距较远,呈对角线分布,无法满足5号门片区大量业主的日常停放需求。 物业与业委会采取一刀切政策,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同时小区内未建设任何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导致大量业主只能将车辆停放在5号门外市政道路,形成长期堵塞消防通道的重大安全隐患。自2月答复至今,该问题仍未得到任何解决。
- 架空层违建问题:侨香村14栋、12栋、9栋、6栋一楼架空层,被物业管理处违法封闭并占用为员工宿舍的问题。该问题已持续十年,此前多次投诉,政府也多次上门调查并约谈物业负责人,但物业有恃无恐,至今未拆。区政府回复“为了及时服务业主、提升服务效率”,本人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二、质疑
1. 答复称 “未发现电动车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车可正常通行”,完全与事实不符:
- 现场大量电动车占压市政道路,直接压缩消防车通行空间,属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 隐患根源是物业 + 业委会一刀切禁入 + 不建停放设施,答复未提及该核心矛盾;
- 自 2 月至今,小区仍无任何电动车停放、充电解决方案,占道问题持续存在。
2. 答复称 “为及时服务业主,提升服务效率,管理处将架空层用玻璃钢结构围挡后作员工宿舍,但未改变其他建筑结构”:
(1)架空层属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擅自占用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架空层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物业无权擅自封闭、改变用途,该行为属于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2)改变建筑用途属于典型违建
依据:
-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
将业主共有架空层封闭为员工宿舍,属于违法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绝非 “未改变建筑结构” 即可免责。
三、我的正式诉求
恳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福田区城管局:
- 重新全面调查;
- 依法责令侨香村物业立即拆除14栋、12栋、9栋、6栋一楼架空层违规围挡,恢复业主共有公共空间,停止违建行为;
- 督促物业与业委会立即纠正一刀切禁入电动车的行为,在小区红线内合规选址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从根源上解决 5 号门外市政道路占道堵塞消防通道问题;
- 对物业拒不执行《协助调查通知书》的行为依法追责。
消防安全无小事,业主共有权益不容侵犯。恳请平台重视,推动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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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无停车棚、无充电区、无规划图纸,禁令却强行执行,车辆被全部赶到大门外堵路堵通道。街道通篇 “建议”,未作出任何强制性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