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当前小区正处于新老物业交接过渡期,小区东面通道的停车道闸(岗亭)处于滢水物业的实际控制之下。万家灯火业委会则依据其未经法定程序、自始无效的所谓“月卡制度”,向滢水物业违法提供了一份排他性的车辆通行名单,直接导致了业主权利的分化与对立。
滢水物业据此名单执行,形成了显失公平的双重标准:名单内车辆免费通行;而其余广大业主,作为产权的共同所有人,不仅被非法剥夺平等使用权,更被要求支付高额费用以换取本应无偿享有的通行权。必须指出,无论是滢水物业还是保垣物业,均未取得对万家灯火地库进行经营性收费的合法许可,其收费行为本身即缺乏合法性基础。
2026年1月21日,经民乐社区工作站协调,各方已达成“一致对外”等共识,并确定将出具《行政指导通知书》。然而共识完全搁浅,指导文书至今未见,致使本应缓解的侵权现状持续。
业委会向滢水物业提供通行名单的行为,属 “越权授权” ,因其决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程序上已直接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强制性规定,该授权自始无效。滢水物业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及设施控制方,非但未审查该授权的合法性,反而利用其管控的道闸系统予以执行,协助并实际实施了歧视性管理及强制性收费。二者行为相互结合,共同、直接地侵害了广大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平等使用权,已涉嫌构成 “共同侵权” ,应对由此产生的全部违法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我们现向各方提出以下具有明确时限的要求:
对象
具体要求
履行时限
滢水物业
1. 万家灯火东面岗亭取消针对万家灯火业主的收费。
2. 中止执行由万家灯火业委会提供的通行名单。
3. 在合法新规出台前,恢复对所有本小区业主车辆的平等、无偿临时通行。
24小时内
万家灯火业委会
1. 书面撤回向滢水物业提供的非法授权名单。
2. 向全体业主公告恢复业主对停车场的平等使用权。
48小时内
民治街道办事处
1. 履行“1.21会议”决定,就“过渡期停车场必须向全体业主平等开放”等核心问题,向业委会出具 《行政指导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
民治街道办事处
民乐社区工作站
监督并确保上述对滢水物业及业委会的要求得到执行
5个工作日内
本函为我们寻求合法解决的最终正式立场。所有证据均已固定保全。
1. 对侵权方(滢水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告知:
若贵方未在本函要求的时限内彻底纠正违法行为(即:滢水物业停止收费、废止名单、恢复平等通行;业委会撤回非法授权),我们将于期满次日,同步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 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正式举报业委会越权决策及物业违规经营。
● 向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实名举报滢水物业涉嫌价格违法、无证强制收费。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追究贵双方的共同侵权责任,诉讼请求将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
|
业委会是乱源!因为业委会是代表他们几个人的利益,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都被代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