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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大浪华明路两侧绿化带变 “私人停车场”,长期罩车衣乱象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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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9 21: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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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通勤在大浪街道的市民,日常往返需途经华明路,现就该路段两侧绿化带被违规停放车辆占用的问题向贵办反映,恳请予以重视并推动整改。
近期,华明路两侧绿化带违规停车现象愈发严重,尤其在路边宜停车泊位被撤销后,原本停放在停车格子内的车辆大量移位至人行道及绿化带。每日通勤时段,我均能亲眼目睹大量机动车无视交通规则与公共利益,直接碾压路边基石驶入绿化带停放,部分车辆甚至长期停放并覆盖车衣,将公共绿化空间当作私人停车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绿化带内的植被与土壤,导致绿植枯萎、黄土裸露,大幅降低了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更挤占了行人通行空间,迫使行人只能绕行机动车道,给日常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违背了城市公共设施的使用初衷。
人行道与绿化带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宜居品质,绝非车辆停放的场所。此类违规停车行为,既践踏了公共利益,也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执法部门理应依法采取行动,严厉制止并惩处。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华明路绿化带及周边人行道未施划合法停车泊位,此类停车行为已直接违反该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华明路两侧绿化带属于禁止停车的公共区域,车辆碾压基石驶入停放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3. 深圳市地方规定方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第四十条明确:禁止任何车辆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绿地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改正或者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可以锁扣车辆并通知其接受处罚。同时,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通告明确,在人行道违规停车可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妨碍通行的可依法拖移车辆。
为切实解决问题,守护公共空间与居民安全,恳请贵办牵头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警察等),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 立即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华明路两侧绿化带内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对长期占道、覆盖车衣的车辆依法处罚并拖移,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违规停车势头。
• 完善物理防护设施,在道路两侧基石及绿化带边缘合理设置阻车杠、隔离桩等,从源头阻止车辆碾压驶入,彻底杜绝绿化带停车行为。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华明路的日常巡查频次,对反复出现的违规停车行为从严查处,同时做好绿化修复工作,补植受损植被,恢复道路绿化原貌。
•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贴警示标识、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周边车主的法治意识与公共意识,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共同守护辖区环境。
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需要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维护。恳请贵办高度重视此次投诉反映的问题,尽快组织落实整治工作,并及时向居民反馈整治进展与成效,还大家一条安全、整洁、美观的出行道路。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期待您的积极回应与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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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5:3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朋友:
       接到您的情况反馈后,大浪街道执法一中队、浪口社区工作站立即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并通过电话逐一联系违停车主,明确告知其违规占用绿地停车的情况,同时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车辆驶离。
       接下来,街道有关部门将继续做好跟进,加强常态化巡查与管理,并进一步研究物理隔离等有关长效治理措施,努力为居民营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
       如您再次发现该处绿化带有车辆乱停放现象,可拨打街道执法队值班室电话“0755-28078222”反映,执法一中队将前往现场核查处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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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8:06 |只看该作者
  感谢您的反馈。针对您反馈的华明路人行道盲道路段存在车辆违停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已持续加强该路段及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同时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最大化保障道路畅通有序。同时,也欢迎您通过83333333服务热线提供交通违法线索。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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