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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万科北宸之光家园充电桩超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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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9 08: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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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区是大力充小程序运营的。虽然有运维成本,但是现在入驻一年多了。充电还是一如既往的贵,每次充电完成,根据订单显示的实际电量,平均每度电充电电价达到2.5元以上。民用电现在才0.7元。价格太高了。麻烦政府街道和该公司协商降价,或者采用实际电量扣费模式。该公司目前采用的小时和功率计算,太贵了。另外,有时候被人不小心拔插,不足一小时也按照一小时计算。如果能够按照实际充电度数计算,会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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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09:32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获悉情况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核查,北宸之光家园小区“大力充”小程序运营的充电桩目前采用“按充电时间结合充电功率(瓦数)”的计费模式,收费标准随功率增加提高,如:“0-150w 0.39元/小时,150-250W 0.59 元/小时”。经了解,市监部门已对该充电桩的收费规则未实施价费分离,未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的行为督促责令改正。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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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7:2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充电桩关联小程序运营主体公司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前海原力(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998M4D。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深发改函[2024]315号)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取的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该充电桩按功率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未违反上述规定要求,但其未按上述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进行分别标示和分别计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立案调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各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若您后续发现充电设施运营商存在未落实价费分离、未规范明码标价等问题,欢迎随时拨打12345反映,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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