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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和南路十二橡树庄园业主,现就“万科·万致天地”玻璃幕墙对十二橡树庄园、荷棠里小区及和南路拐布龙路辅道造成的强烈反射光污染,依据深圳市最新地方标准正式投诉,并请求贵局立即责令整改。主要事实与依据如下:
一、眩光已实质危及交通安全
每日 07:30–08:30、16:30–18:00 太阳高度角 15°–30° 时段,该楼高反射幕墙(实测可见光反射比 0.32)将阳光集中反射至和南路拐布龙路辅道,形成水平照度超级“白光带”。按深圳市《建筑光污染控制标准》DB4403/T 425—2025(2025-11-01 实施)第 5.2.1 条,城市支路地面反射眩光亮度不应超过标准!该问题引发重大安全隐患!违反相关规定。要求30日内完成永久整改设计:更换可见光反射比≤0.16 的低反射玻璃,或设置≥ 0.8 m 水平遮阳挑檐 + 30°竖向遮阳翼,确保全年太阳高度角 10°–40° 范围内反射光不入射至和南路拐布龙路辅道及两小区主要人行、车行视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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