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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深圳市坪山区万樾府小区业主。在2025年12月14日的用水问题协调会上,本人与众多业主向水务局及深圳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当面提出三大核心争议,并要求解决:
1. 水质整改方案未落实:水务局曾承诺通过“关闭比亚迪路旧阀门”等工程措施解决水质问题。会上水务局及自来水公司仅以“水质合格”为由推诿,拒绝提供任何证明方案已落实的竣工报告或通水证明。
2. 历史水费责任不清:自来水公司声称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水费由开发商支付,但无法提供任何银行扣款凭证,涉嫌费用来源不清,可能侵害业主权益。
3. “抄表到户”程序不合规:自来水公司承认,其在未与业主共同确认水表初始读数、未现场签订供用水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完成了所谓“抄表到户”。
对于上述争议,水务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全程参与、知悉,并承诺跟进。然而,在争议未解决、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在无任何合法依据与催告程序下,违法对我户实施了停水。停水后,本人向水务局及自来水公司反映,均未获回复。
投诉诉求:
1. 立即责令自来水公司恢复我户正常供水。
2. 责令坪山区水务局就上述三项争议牵头给出书面解决方案与证明。
(注:本人持有12月14日完整会议录音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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