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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教育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推广“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18]10号)要求,“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需严格遵循“自发自愿”宗旨开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项工作出现了与政策初衷不符的情况,现结合实际提出反馈意见如下:
一、当前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 违背“自发自愿”原则:工作实际开展中变为轮流制,强制摊派执勤任务,与文件规定的宗旨相背离。
2. 执勤实际效果有限:家长并非专业执勤人士,参与执勤的象征性意义远大于实际安全保障意义。
3. 对特定家庭造成影响:轮流执勤的安排给双职工家庭带来较大时间和精力负担,难以兼顾工作与执勤任务。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调整“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的参与形式,取消固定排班式的轮流摊派任务,回归“自发自愿”的参与原则,结合实际探索更灵活、合理的参与方式,既保障校园周边安全,也兼顾家长的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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