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我是居住在龙岗区中心城龙城初级中学周边的居民,该校长期存在的噪音超标扰民问题(家中实测达到80分贝),此前龙岗区教育局的处理回复中承认“确实存在音量超标问题”,并承诺“要求学校严格遵守相关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确保音量分贝值符合环保相关标准”。但实际上截至目前情况并无任何改善,家中老人孕妇身心受到严重侵害。
该校持续的噪音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4条规定,“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该校周边为密集居民区,属于典型的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其使用高音设备产生持续噪音,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已构成违法。另外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属于 1 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噪声限值为 55 分贝。而该校每天广播,噪音已超 80 分贝,远超法定限值,属于典型的超标排放行为。
既然已经有法可依,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既然已经明确该校长期存在违法行为,就应当要求该校立即整改。恳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实际解决。 |
|
不但你那里存在这个问题,其他学校也有。那有什么办法,孩子和学校重要。习惯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