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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我是[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所服务的龙华区《天屿花园》的一名合法业主。2025 年11 月24 日晚,有业主发现《天屿花园》小区消防控制室未执行消防控制室24 小时双人值班制度。鉴于此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我特此向贵部门举报,并请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及处罚并提供回执。
一、举报内容概述:
1、2024 年11 月7 日,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观澜所对小区消防控制室未安装监控下达了整改通知单,文书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深市监华特例特令字〔2024〕0010214 号),请再次核实监控是否正确安装并正常使用。
2、2025 年6 月5 日,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深龙华消行
罚决字(2025)第0050 号,违法事实为天屿花园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此次处罚旨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3、2025 年11 月24 日晚上10 点左右,《天屿花园》小区负二楼第643 车位上的燃油机动车发生火情,并且伴有浓烟,造成大面积业主恐慌,所幸火情不是发生在半夜业主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安全事故,但是暴露出了很多管理漏洞。
3、2025 年11 月24 日火情发生当晚,业主进入消防控制室查看事故发生监控,发现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守。
4、影响与要求:消防控制室是火灾应急指挥核心,无人值守或人员资质不符将导致火情无法及时发现、处理,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诉求
1、请求贵部门对[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所服务的《天屿花园》小区消防控制室是否执行24 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是否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结合现场监控核实情况。
2. 如调查属实,请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及《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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