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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梅兴苑一期6栋4单元有业主修改承重墙,担心影响整栋楼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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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8 17: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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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栋四单元118房号业主在未获取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
1. 厨房卫生间侧承重墙的窗户‌违规扩大‌, 承重墙是支撑建筑上部重量的核心结构,任何尺寸改动都可能破坏其力学平衡,严重危害对6栋四单元整栋楼房屋结构安全。
2. 私自对客厅进行违建扩建,将客厅窗户打低,用水泥浇筑,向外延伸,直接占用了公共绿地。这不仅破坏了公共绿地原本的植被和绿化布局,使得公共绿地面积减少,还对小区整体的景观和绿化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共绿地作为小区业主共有的休闲和美化空间,被如此侵占,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
3. 从主卧阳台看, 改变原有房型使用功能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指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该业主占用公共绿地进行违建,严重违背了这一规定,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118房号业主私自占用公共绿地,侵害了其他业主对绿地的共有权。同时,因违建行为可能影响到相邻业主的采光、通风等权益,若造成损害,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五条的完整原文内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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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楼
发表于 2025-10-22 18: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梅林街道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已于2025年10月21日对梅兴苑6栋四单元118房进行现场检查,该户目前为业主自住。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承重墙上的窗户违规扩大行为,现场为客厅、卧室、洗手间窗户外安装有防盗网。同时,经与规划图纸和相邻同类户型进行比对,暂未发现客厅违建扩建、占用公共绿地和改变使用功能的行为。
  感谢您对梅林街道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如您有其他需要反映的事项,也可直接电话联系梅林街道执法队83318969反映,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为您核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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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楼
发表于 2025-10-28 14: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辖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关于您反映的梅兴苑一期6栋4单元118房涉嫌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侵占公共绿地等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已会同梅林街道办开展现场查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破坏建筑承重结构问题。经了解,4单元118房近期并未进行装修改造,最近一次房屋装修时间为2020年前后。为确保房屋安全,我局已组织专业检测鉴定单位现场查勘评估。经比对房屋结构图纸与现状布局,专业单位评估意见如下:该建筑为框架结构,现场主体结构与图纸原户型基本一致,未发现存在破坏建筑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情况。
二、关于客厅违建,窗户打低,用水泥浇筑向外延伸占用公共绿地的问题。经会同梅林街道查阅规划图纸,以及和小区同类型户型对比,暂未发现占用公共绿地侵占公共空间的情况。
三、关于违建问题,已由梅林街道办依职责核查答复。
感谢您对福田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如您仍有其他意见或者线索,可直接向我局反馈,工作人员将为您核实办理,联系电话:0755-837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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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5:40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处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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