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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12月9日在深圳大学报名了自考项目,并通过扫码支付向“深圳市宝安区学*培训中心”缴纳了第一年学费7200元。2024年11月15日,我又向该机构支付了第二年学费7200元,两次交费合计14400元。
核心问题与诉求如下:
1. 机构涉嫌违规经营与虚假宣传:报名时,我以为是深圳大学直接收费,但两次支付的收款方均为“深圳市宝安区学*培训中心”。此外,经警方核实,该机构在其注册地址并无实体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2. 拒绝履行合同且退费不合理:因个人原因,我于2025年6月提出退款。机构方以“没有时间学习”为由,拒绝全额退款。深大老师曾介入并提出退还3600元,后机构负责人又提出只退第二年的7200元,我均未接受。我的诉求是: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学*培训中心全额退还我所支付的两学年学费,共计14400元。
3.当时支付第2年学费是因为深大老师说:第二年没有续费会直接以退学处理,相当于我第1年交了7200,什么服务都没有享受到,直接就被办理退学了,以下附截图为证据
4.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该机构未提供相应服务,且其单方提出的“超过时限不退费”等格式条款,涉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应属无效。
请求主管部门责令“深圳市宝安区学*培训中心”立即全额退还我的学费14400元。
- 请求对该机构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及宣传行为进行调查,查处其违规行为。
- 希望相关部门能监督此类预付费消费模式的乱象,保护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已准备好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可随时提交以供核查。感谢您的时间与帮助!对于没有很高学历的人,真得很不友好。找工作受限,提升学历,学费还退不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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