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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当地企业生产产品标志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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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5-3-16 15: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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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份,本人通过做电脑配件的朋友花了7000元配了一台台式电脑,当我在2025年2月份给机器做卫生时发现生产方:深圳市**众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的300MBPS PCI-E无线网卡外包装上没有具体生产日期。
经我的合理真实性投诉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复是:可以不用有生产日期,如需要查找此产品生产日期可联系生产方凭编码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发红头文件对电子产品的相关资质是这样的规定的吗?
如果这样的解释是不是可以认定为这个电脑配件是三无产品?
我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商家核实情况后对我进行经济补偿50元。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腾龙路淘金地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展滔商业广场B座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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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楼
发表于 2025-3-18 17:56 |只看该作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深圳市四海众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无线网卡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商家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现场提供了被投诉产品实物和检验合格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因该被投诉产品无线网卡不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生产厂商无需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但您可以通过查询产品上标识的序列号获取生产日期。因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商家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关于您反映要求经济补偿50元的诉求,我局组织调解,双方协调一致,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我局已依法履职。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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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7 11:21 |只看该作者
规范管理(监管),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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