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威花园小区居民,小区靠近京南路,最近两年商家一直在半夜占道经营,桌子摆得到处都是,总是有顾客在外面喝酒很大声,小区里的业主都被吵得睡不着觉。
之前在深圳论坛投诉了三次,都没看到商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
第一次回复我说已经进行罚款,也没看到出具罚款处罚书,后续还是继续占道经营。

说是商家写了检讨书,也没看到有任何改正行为。
第二次回复我说,之前已经进行过处罚,后面还是继续摆。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违反《条例》规定外摆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既然城管已经进行了宣传教育,那么对于商家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行为,为什么不进行查处?请执法队解释一下,处罚不了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
最近一次投诉,城管部门回复说,已经对商家进行了教育。太可笑了,正常情况下,都是处罚越来越严,对于拒不改正的,都是直接处罚,你们怎么越来越轻呢?这不是鼓励违规吗?

回复说24号出动了8个城管,确实来了,但是我看到的是什么?城管过来拍了照片就坐在路边看着了,那些商家外摆占道行为并没有停止啊,到底有什么样的原因可以让商家无视法规的存在,在城管眼皮子底下继续这样的行为?

图片可以看到城管来这里拍照了,但是商家并没有把桌子收进去,还是很多人在外面吃。

桌椅还是摆满了,地上也是垃圾。一群人继续聊天。

半夜三点多城管走了,这些顾客的聊天声音又大了,继续扰民!扰民!扰民!

不否认城管部门经常过来,但问题在于,为什么!解决不了!商家为什么可以在城管面前明目张胆!
是不是执法力度不够,让商家觉得即使违规也没有任何后果?还是城管态度过于温和?反正牺牲的都是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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