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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噪音扰民第三年,违法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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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5-2-25 11: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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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信义领域,公租房
时间:2022年7月至今
事件:某住户恶意,是恶意噪音扰民,震楼器、砸地板、拖家具,深夜发生,监控全部录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明确认定噪音扰民为违法行为
宝安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明确认定某住户有恶意噪音扰民行为,严重干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起居,法院对此事实予以认定
投诉记录:110报过警,12345投诉过,信访局投诉过
结果:恶意噪音扰民依然在发生,镇南派出所未对违法人有过任何处罚,南山区住建局也未对违法人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
最新进展:被侵害人,也就是本人及楼下邻居,被派出所和南山区住建局建议搬走,以便迁就违法人
我能说什么,公平吗?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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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5 11:26 |只看该作者
魔法打败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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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09:49 |只看该作者
各位老板,昨天再次收到派出所的投诉回复,给各位老板看看,看看大老爷们是怎么和稀泥的
评论无法上传图片,我就码字原文吧
经核实,2024年7月12日,镇南派出所对**被干扰正常生活案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取证,现查明**与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12日期间在宝安区信义领域**房制造噪音干扰正常生活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2024年9月10日宝安分局决定对**不予行政处罚。*************(省略)。对于双方之间因居家生活噪音产生的纠纷,公安机关将持续关注,*****(省略)这是派出所给的答复
可笑的是,2024年9月10日决定不予行政处罚,9月20日报警后出警民警就在本人家中听到震楼器工作(持续听了10分钟),然后上门,震楼器停了,幸亏家中监控已保存整段事情,有机会可以放出来给各位老板看看
更可笑的是,各位老板看到的吗?法院认定是本人与楼下邻居被违法行为侵权,到了派出所,变成了纠纷,有没有打架互殴的那股味道了
最不能理解的是,既然派出所调查了,不是**,那请告诉我们,是谁?没有结论。如此,这就成了无头悬案了

后继还会晒出住建局回复,老板们可以看看,更优秀,反复强调他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了,就是没效果,思之令人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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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2:08 |只看该作者

噪音扰民邻里结怨 民警调解重归于好


来源:澎拜政务 辽源公安发布 2024-12-18 14:02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29683444



自“冬季行动”开展以来,辽源市公安局仙城分局始终坚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原则。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主动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维护辖区稳定。近日,泰安警务室社区民警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赢得双方当事人称赞。


近期,我的家园小区居民刘女士白天工作特别辛苦,晚上就想好好睡觉休息,家住楼下的王大爷年事已高,患有股骨头坏死,疼起来就得敲腿,扰得刘女士夜不能寐,长此以往,刘女士休息不好,情绪也愈发焦躁,多次上门理论无果,矛盾不断激化。

泰安警务室社区民警李金山接到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后,决定从源头上解决这一扰民难题。他耐心倾听刘女士诉求与苦衷,并多次入户找到到双方不同的需求。经过民警多次上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社区民警为王大爷购买泡沫垫子,敲腿时用垫子隔挡阻断声源,二人错时休息,确保双方诉求都得以解决。最终,刘女士与王大爷握手言和,王大爷也向刘女士表示以后会时刻注意自己所产生的动静,不去给周围邻居带来生活上的困扰。

至此,一场噪音纠纷得到了合理化解。下一步,仙城分局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将“两个融合”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平安幸福的辖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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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2:15 |只看该作者

【24小时警事】噪声扰民起纷争 民警巧解邻里怨


来源:澎拜 政务:平安贺兰 2025-02-18 17:19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30185654



邻里之间,本应和谐相处,却往往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导致关系紧张,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民警赵保仓就扮演着 “和事佬” 这一关键角色。近日,金贵派出所联合村委会、治保会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噪音扰民邻里纠纷,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春节期间,王女士一家深受楼上赵女士家孩子跑跳带来的噪声困扰,饱受折磨,特别是在凌晨休息时间,严重影响了其家人的正常作息。事实上,这并非赵女士家首次制造噪音,此前就多次出现类似情况。王女士多次登门与赵女士沟通,希望能解决噪音问题,可每次沟通都不欢而散。

面对这一情况,小区保安、物业工作人员以及村委会都曾介入调解。保安多次上门劝说赵女士注意噪音问题,物业也在小区业主群里提醒大家要注意邻里之间的影响,村委会工作人员更是多次到双方家中进行调解,希望能化解矛盾。然而,这些调解均未取得实质性效果,赵女士家的噪音问题依旧存在。

2025年2月15日深夜,王女士再次上门“讨要说法”,双方情绪激动,甚至发生了撕扯。赵女士心生不满,晚上不仅没有约束孩子,还故意拿凳子敲击地板,使得矛盾进一步升级。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报警处理此事。



民警赵保仓接到王女士的报警后,就联合村委会和治保会的工作人员,先分别安抚了情绪激动的王女士和略显委屈的赵女士,让她们先冷静下来。在调解邻里纠纷时,保持双方情绪稳定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只有在平和的氛围下,才能有效沟通。

随后,民警赵保仓与村委会、治保会工作人员一起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王女士满是疲惫与愤怒,倾诉着这些日子被噪音折磨的痛苦,夜晚都难以入眠,精神状态也大不如前。而赵女士则解释,自己都是夜班,晚上12点才刚刚下班,自己还要收拾卫生,家里小孩实在管不住,再加上之前和王女士发生冲突后心里有气,才做出故意敲凳子的行为。

了解情况后,民警赵保仓与村委会、治保会工作人员并没有简单地评判对错,而是从邻里情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对赵女士说:“大家上班都辛苦,而且上夜班确实不容易,家里小孩子活泼好动也正常,但咱们住在楼上,一些声响确实容易传到楼下,以后尽量注意些,比如给孩子的玩具垫个垫子,走路也轻点。之前和王女士有冲突,心里有气可以理解,但故意敲凳子这种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让矛盾越来越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超过一定分贝的噪音就属于扰民行为,咱们多注意,既能避免矛盾,也是遵守法律规定。” 劝完赵女士赵保仓转头又对王女士讲道:“谁家还没个难处,赵女士上夜班回来还要照顾孩子,难免有疏忽的时候。咱们多理解理解,以后沟通的时候也别太着急上火,好好说。处理这类纠纷,沟通方式很重要,心平气和才能把问题解决好。”



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赵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疏忽和故意敲凳子的错误,当场向王女士诚恳道歉,并承诺以后会格外注意,尽量减少噪音。王女士也表示理解赵女士的不易,之前态度也有些过激。两人握手言和,一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就此化解。

为了确保此次调解的成果能够长期维持,金贵派出所安排了社区民警定期回访这两户人家。金贵派出所提醒您:“邻里关系看上去是小事,却影响着每一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社区氛围无疑能为生活增添更多暖色。莫让噪音扰了邻里和谐,大家共同努力、相互礼让才能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共创文明和谐幸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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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2:19 |只看该作者

楼上噪音频繁扰民,他们暖心处置化解邻里心结


来源:上观新闻  2025-02-21 12:42  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baijiahao/2025/02/21/1517386.html



美好的社区生活不仅需要外部的管理与维护,更需要友善邻里共同营造的内环境来为其添砖加瓦。

近期,有市民通过杨浦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来电反映国权北路某小区居民在其楼上不断产生噪音,影响到了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对此,新江湾城街道以恪尽职守化解百姓忧愁,以真诚服务化解群众难题。

在接收工单后,新江湾城街道热线工作人员率先电联市民,明确其诉求,并与矛盾双方构建起全方位的双向沟通渠道,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同时,为加快问题化解进度,居委会牵头社区各部门工作人员兵分两路赴实地勘察,与反映人一起对噪音的产生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经工作人员模拟日常生活环境,并用噪声测试仪对环境音量进行检测发现,虽然显示的噪音分贝值都在正常范围内,但由于楼板隔音较差,楼上业主正常生活传导下来的声音确实会给反映人带来一定困扰。而且反映人表示在夜间感受到噪音情况较为频繁,但楼上业主确实已尽可能降低夜间活动,并使用了隔音软垫,减少声音产生。


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障居民正常住行,居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上门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做好情况告知工作。同时,在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分析后,居委会立即启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新江湾城街道调解委员会、司法所部门人员形成处置合力,通过在居委办公室开辟临时场地,架起邻里沟通桥梁,进一步开展司法调解行动。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了与噪音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为调解方案的形成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支撑。街道调解委员会和居委工作人员也向两位业主进行耐心的调解,精准把握有心解决问题但无从下手的现状,成功解开了双方的心结,消融了邻里间久积的冰霜隔阂,换来了宽慰与理解。楼下的反映人愿意主动赠送楼上业主隔音垫,进一步减少产生的噪音,同时,楼上业主也对之前给反映人带来的不便表达了歉意。在随后的日子里,二人交流日渐频繁,互相关心,邻里关系和谐融洽。


通过后期电话回访,反映人对结果表示满意,并向参与处置的街道各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若不是这及时的调解,很难想象情况将会多糟。”反映人说道。

下一步,新江湾城街道将紧跟杨浦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要求,以认真态度拉近百姓距离,以创新思维化解矛盾难题,不断推动社区“暖”入人心、“情”系万家。同时,通过强化部门间的协同联动,以更务实的作风、更高效的服务精准对不同人群,用心用情为居民打造更宜居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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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2:25 |只看该作者

楼下鹦鹉“歌声”扰民 “三所联动”圆满解决纠纷


来源:中新网上海 2025年02月24日 22:10  http://www.sh.chinanews.com.cn/fzzx/2025-02-24/133142.shtml


六里派出所依托“三所联动”机制妥善化解了一起因鹦鹉的“歌声”引发的噪音“大战”


中新网上海新闻2月24日电(殷立勤 吴一凡)在邻里生活中,偶尔难免因为一些小事引发矛盾。但若处理不当,矛盾很可能会愈演愈烈引发严重后果。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公安分局六里派出所依托“三所联动”机制妥善化解了一起因鹦鹉的“歌声”引发的噪音“大战”。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你们的努力与细心,噪音的事情才圆满解决。”2025年2月17日,许女士来到六里派出所,为帮助其解决困扰多时噪音扰民问题的民警送上锦旗,对民警的耐心调解表达谢意。这件事还要从2年前说起……

  2年前,许女士与丈夫搬进了新房子,随着他们新家庭的建立,小两口开始筹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不想楼下鹦鹉的“歌声”却意外让他们不胜其烦,由于许女士需要备孕以及工作性质的原因,对于环境格外敏感,身边稍有变化都会影响她的情绪。而楼下邻居长期饲养的三只鹦鹉每天叽叽喳喳的噪音让她难以入眠,渐渐地精神状态开始也受到影响。长期的睡眠不足加上孕期焦虑,让她的情绪愈发低落,甚至出现抑郁的症状。

  无奈之下,许女士也曾多次报警求助,希望民警帮忙解决噪音困扰。“我一个老人家,这几只鹦鹉养了很久了,是精神寄托,已经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楼下的住户刘老伯对于鹦鹉的去留问题丝毫不愿让步。由于养鸟行为本身未涉及违法,民警只能安抚双方情绪,以和平调处为主。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矛盾不断升级,两户人家的关系愈发紧张。

  针对这一情况,社区民警魏学青与辅警顾扬帆联合居委会工作人员、心理医生组成调解小组,依托“三所联动”机制,多次上门走访,持续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安抚许女士情绪,缓解其心理压力,由社区卫生服务站介入,帮助许女士调整心态,缓解焦虑情绪,增强对刘老伯的理解。另一方面,民警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向楼下的刘老伯及其家人详细说明许女士面临的困境,耐心讲解长期噪音对于孕妇心理和胎儿健康的影响,希望刘老伯可以适当让步。经过多次沟通后,刘老伯日渐将许女士的困难听进去,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希望能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保障楼上孕妇的安静环境。最终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有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刘老伯将比较吵闹的鹦鹉送至别处,留下了一只相对安静的鹦鹉,并将鸟笼位置从南阳台移动到北阳台,最大限度减少噪音。

  随着环境改善,许女士的抑郁症状明显好转,生活质量显著提升,楼上楼下的邻里关系也从最开始的紧张对立,逐渐变得互相体谅、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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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3:08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室内装修扰民

已交付的住宅楼,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社区噪声扰民

家中日常活动,包括饲养宠物、使用家用电器、乐器等,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否则,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广场舞扰民

广场舞如若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且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高音喇叭扰民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福建安溪法院官方澎湃号 2025-02-23 《邻居噪声扰民,应当如何维权?》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22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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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3:34 |只看该作者
邻里噪声纠纷,有何破解之道丨人民锐见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2023-06-21 https://news.qq.com/rain/a/20230621A0AB6100

“能让你家孩子消停点吗?别跑了!”“11楼,你家噪声能拆楼,我家吊灯都在震”……在小区的业主群里,你是否经常看到类似抱怨噪声的消息?如今人们对住房质量和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保障“安静权”也日益受重视。然而噪声防治非一日之功,邻里之间因噪声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甚至于有住户网购所谓的“震楼器”对邻居进行报复。面对这一困扰,有何破解之道?我们进行了一次“头脑风暴”,也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甲:“震楼器”是一种通过震动、敲击墙体发出噪声的设备,商家常以“以噪制噪”“反击邻居神器”等作为噱头在网络上进行销售。需要明确的是,使用“震楼器”的行为涉嫌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绝对不可取。电商平台应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出售以非法制造噪声为目的的“震楼器”等设备的网络店铺采取清理、警示、下架、关停等措施,对穿透共振音箱等隐性“震楼器”的销售加强规范和引导。

乙:“用魔法打败魔法”?可能最后的结果是“三败俱伤”。从网友们的经历来看,使用“震楼器”“反击”后,问题丝毫没有得到解决、矛盾反而越来越激化的例子不在少数。不仅如此,故意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还会殃及无辜,因为噪声的影响范围并不可控,而且长期对墙体进行高频率的震动和敲击很可能危害楼体安全。可以说,在“以噪制噪”、放大矛盾的循环中,没有人会是赢家。

丙:遇到类似邻里纠纷,合理合法的解决路径不少。可先尝试上门沟通,看能否通过协商做到互谅互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比如联系小区物业、居委会等进行协助调解,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还可以留存噪声监测的相关证据,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可寻求司法救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自去年6月5日起施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面对持续性故意制造噪声的侵扰,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

丁: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之所以选择使用“震楼器”这一下下策,是因为实在不堪其扰,且遭遇了沟通无效、协商没用、投诉无果、正常渠道走不通等情况。此前有媒体报道,对于邻里间的噪声纠纷,一些司法干预效果有限,存在认定难、取证难、执法难,维权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客观上催生了“震楼器”这一畸形商品。必须明确,使用“震楼器”进行报复不对,我行我素、持续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在先的行为更不对。让违反规则者付出代价,不让守法讲理者吃亏,推动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降本增效”,“震楼器”自然就会销声匿迹。

戊: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减少邻里噪声引发的纠纷,要注重系统施治、源头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守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源头,多元收集邻里纠纷信息,多方联动探索建立一套针对邻里噪声纠纷的沟通、调解、监管、处置机制,赋予基层执法者更灵活的权限,有助于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己:破解住宅楼里的噪声困扰,说难也简单。带娃的家长给孩子划定玩耍区域,并在玩耍区域铺上隔音垫;喜欢运动的住户跟楼下邻居协商,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约定运动时间段;有时下班较晚,将高跟鞋、皮鞋换成软底拖鞋再进屋走动;专门购买桌椅脚套,防止桌椅拉动时产生声响……举手投足之间多一些设身处地,日常交往中多几句沟通协商,都可能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人为善,很多矛盾纠纷都能化解在产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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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6:28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某次投诉的回复原文:
告知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您提出的噪音问题不属于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2024年5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上门调解您与邻居之间的噪音纠纷,并于2024年6月1日、6月25日分别向您邻居与您各提供三套房源协调换房,但您邻居与您均表示拒绝。
2024年12月3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协调该噪音事宜,协调未果。
10月28日、11月7日、11月21日、12月11日、2025年1月8日、1月21日、2月11日与您致电沟通协调换房事宜,均表示拒绝,我局将协助您与邻居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处理。

看明白了吗?什么叫解决,什么叫没解决,如解决~~
翻译一下:
1、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清退不了,所以没办法
2、我上门劝了,打卡了,拍照了,也给你们提供了房源换房,你们不同意,不怪我
3、已经电话告知你了,我处理不了,你不搬走,也不怪我
4、这是你们个人的矛盾,我只管收房租、物业费、水电费、管理费

我能说什么
1、有没有看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吗,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对什么叫违法说的不明白吗?法院的判决写的不够清楚吗?
2、幸亏现在是科技时代,监控和手机电话都录下来了,美其名避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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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8 10:10 |只看该作者
那还不简单吖。在淘宝网上买个大喇叭。对方影响你休息,你就影响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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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8 11:42 |只看该作者
当人民群众的“和事佬”,不能不问是非、一味劝解双方而"和稀泥" ,因为这"稀泥""糊住"当事方"敞开心扉的大门";需要从心出发、换位思考、真诚沟通打开心扉才能解开心结;构建和谐社会 需要更多 有同理心“法律通”、能够平和解决争端的“和事佬”,这样社会(社区)矛盾化解就会真正做到“事了、心安、人和”


居有所安,心有所安,社会安宁!应该是建设高质量“宁静城市”更深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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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8 15:40 |只看该作者

那还不简单吖。在淘宝网上买个大喇叭。对方影响你休息,你就影响他休息。

就是因为没有被对方拉低下限,现在才能这么理直气壮曝光投诉,如果对轰,参考被打还手定互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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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8 15:42 |只看该作者

当人民群众的“和事佬”,不能不问是非、一味劝解双方而"和稀泥" ,因为这"稀泥""糊住"当事方"敞开心扉的大门";需要从心出发、换位思考、真诚沟通打开心扉才能解开心结;构建和谐社会 需要更多 有同理心“法律通”、能够平和解决争端的“和事佬”,这样社会(社区)矛盾化解就会真正做到“事了、心安、人和”


居有所安,心有所安,社会安宁!应该是建设高质量“宁静城市”更深内涵!

您说的每一个字都没毛病,如果主管部门能做到,跪着给他们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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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 20:38 |只看该作者
此贴先预测下,方便以后对账,猜主管部门是直接不回复,还是粘贴回复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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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 11:02 |只看该作者

您说的每一个字都没毛病,如果主管部门能做到,跪着给他们送锦旗

要拓宽为民服务的路子。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呈多层次、多元化趋势。党员干部要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和群众需求,拓展视野、打开思路,全面辩证理解好事实事。做到既着眼物质方面的,又着眼精神方面的;既着眼大多数群众,又着眼特殊群体;既着眼办好眼前的事情,又要办好事关长远的事情。群众利益无小事,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教育、医疗、养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这些事,看似都是琐碎繁杂的小事,但摊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体身上,却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还是急事难事。不弃微小,方成善政。要看到小事背后群众诉求的差异性,不能搞“一刀切”,而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3-01  《在主动为民上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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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4 11:44 |只看该作者
让城市质态更有品位。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品质城市,创新社会治理,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致力于让城市更聪明、让群众更心安,提升城市的安全韧性水平,全力打造“智慧聪明、心安舒服”的城市质态。致力于让城市更聪明,坚持数字赋能、算力支撑,成立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致力于让群众更心安,坚持平安是基、心安是魂,深入实施安身、安业、安居、安康、安心“五安”工程,打造“心安城市”,全力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加快打造国家儿童友好城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康养城市、体育公园城市,努力让市民工作生活都能心安顺遂、人生出彩、梦想成真。(来源:《学习时报》2025年3月3日第3版 宋永祥 《注重“五态并举” 建设品质城市》)(作者系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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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5 17:24 |只看该作者
我不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感谢法院的公平与正义,给了我们一个公道
但作为公民,人身权利不被侵害的权利呢,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呢,人民政府法定职责呢,执法部门作为法律执行和维护者的权威呢
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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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7 11:38 |只看该作者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关系人民群众能否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神经末梢”。要明确责任、到底到边、见事见人地抓好基层治理。”“见事见人”体现我国基层治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鲜明的问题导向,是加强基层工作的重要方法、评价基层治理效果的重要标准。所谓“见事”,就是基层治理须以“事”为抓手,谋全局,抓具体。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将宏观政策转化落地为具体行动方案;另一方面,要立足实际需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能“口号震天响,行动轻飘飘”“台账摞成山,问题埋地下”。基层治理关键在人。所谓“见人”,主要涉及主责、主题、主角等方面。具体来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责任到底到边、事事有人负责。(来源:人民日报  2025年03月06日 13 版 《“见事见人”才能“见效”(思想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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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0 17:33 |只看该作者
最新深圳12345市民服务热线派出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甚至打卡拍照形式都没有了,回复不再受理,不再重复处理
请问问题解决了吗?
事实清楚的事情依然没有明确表态,只是一味和稀泥
求助!!!
真的求助!!!
有没有有渠道帮忙的朋友
不管是起诉主管部门、还是媒体曝光,花费无所谓,花时间精力也无所谓,只求让这件事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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