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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 建议修改规则,实行责任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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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09:51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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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间以来,银行储户取款取不出,子女取死亡亲人取款困难等,伴随着证明我父母是我父母的新闻频出。主因是防遗产纠纷、防网络电诈和防洗钱之类违法犯罪,赋予了银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个人观点,修改规则,实行责任归位。即银行的归银行,除执法部门依法冻结和通知外,取存款归自由!即凭存单(卡,折)和身份证(储户和取款者)即可存取款。如涉电诈和洗钱,这是事主、骗子和公安或执法部门的事!取遗产存款的,事主凭死亡人存单,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和取款人身份证,允许取款。至于遗产纠纷,那是相关继承人自己凭遗嘱或协商自行处理之事,有纠纷的,自诉法院讼诉解决即可。至于有无遗产遗嘱问题,那也是被继承人,继承人,自诉公证乃至于自诉法院之事。
  相关单位把自己的相关职责都归于银行,不合理,不科学。各单位都管,也管不好,还徒增社会运行成本,责任和义务,要归位!尤其是千万别拿都为你好为借口,给大众添麻烦,制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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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4: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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