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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违规将乙肝定量测定项目作为体检套餐项,如【乙肝两对半定量】,【乙肝五项定量测定】等。 早在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2011年1月,卫生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时至今天【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仍然违规将乙肝项提供团体检查,公司团体体检等,请问【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如何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个人隐私?如何保障患者免受歧视?朋友的小孩就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因为朋友的小孩的公司组织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做公司团体体检,朋友的小孩体检的其他项都是正常的,包括肝功能检测都是正常的,因为检查出乙肝被公司辞退,被迫离开深爱的深圳返乡待业,生计都深受影响!我查阅了深圳三甲医院都只提供肝功能项检查,没有乙肝检查项!我查阅的医院如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人民医院(深圳福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都是合规合理的只提供检查肝功能。我也咨询了医生朋友,他们都认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的做法不合理,不妥当。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恳请领导对【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违规行为做出及时的处理,责令该院立即将乙肝检查项删除,严格落实保证患者的个人隐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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