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深教规〔2021〕1号)自2021年2月实施以来,对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然而,该办法相关条款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因此,我局依据最新文件精神,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
为科学编制《管理办法》文本,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将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作为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
二、征集方式
(二)投递信件。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528室,邮政编码:518029,电话:82672192。请在封面注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