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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上,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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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2 14: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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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6月2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昨日,深圳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用人单位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者降低职工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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