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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部分海域 禁渔期拟再延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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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2: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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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告,拟对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区有效期再延长5年。禁渔区面积约为25.19平方公里,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告,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实施全年全时段禁渔。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同时修正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区范围的相关表述及部分界点坐标。新禁渔区范围为深港跨海大桥以东粤港水域边界线以北至深圳陆域之间的区域。

深圳湾、西部珠江口沿岸海域和红树林湿地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渔业资源种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是黄唇鱼、鲥鱼、中华鲟、中华白海豚、江豚、海龟、鲎、黑脸琵鹭等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此前,深圳湾部分海域自2014年5月1日起设立禁渔区,有效期5年。2019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区有效期延长5年,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

深圳湾海域禁渔区作为我国第一个实行常年禁渔的海湾禁渔区,近十年来成果显著。海洋渔业执法管理秩序有效改善,生物资源数量明显增多,海洋生态系统逐步修复,擦亮了深圳生态文明建设的闪亮名片,也为深圳第二批禁渔区的设立提供了成熟的管理经验借鉴。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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