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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10月24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魏薇)深圳已经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10月以来,龙岗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别发生1起森林火情。为进一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加强宣传教育,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两起森林火情警示宣传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深府〔2023〕90号)已出台,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域,要求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月1日13时48分许,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庭寮背西湖村委附近发生1起山火;10月15日9时许,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清水路128号对面山上发生1起山火。两起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进入林区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禁火规定,切勿携带火种,切勿违规用火,发现违规用火或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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