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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以下简称先学后付模式)。 方案依法将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监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对于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机构予以鼓励支持、引导机构发展;对于采用其他模式(含预收费模式)的机构严格进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来源:南方教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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