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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从10月1日起,深圳出租屋电费收费标准为**0.65元/度**,水费为**4.3元/立方米**,天然气费为**3.1元/立方米**。在此规定未实行之前,深圳城中村房东收取的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为7~10元/立方米,天然气费为6元~10元/立方米,有的还额外收100元管理费。新政策对房东代收电费、水费和燃气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严禁房东违法加价,并要求房东应按居民生活用水、电、气的政府定价收费。同时,对违规收费且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都处以罚款,单位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个人罚款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另外,还明确规定了房东必须提供票据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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