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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6月自外地去深圳旅游,20日在免税店购化妆品价值1700余元,23日回城前在*通小程序下单快递,并电话联系告知是化妆品需要纸箱包装 *通上门取件告知需拿回公司称重后打包 ,于是将化妆品用免税店包装袋取走,后发现发货人变成陌生人。(发货、打包流程需要解释,公司至今无答复)26日收到货后发现是一只非常大的纸箱,化妆品直接扔进去,里边没有任何保护性包装,致化妆品外包装全部毁损、物品散落一箱,瓶装化妆品撒漏严重,*通送货的师傅说你先别签收并第一时间联系公司处理,本人也明确表示货物破损要拒绝签收,但平台第二天在没联系消费者,没给出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强制签收了快递,后续维权过程公司消极、推诿,表示盒子破了只赔盒子100元,一次次将投诉状态置为已完成。多次投诉后公司承认自己责任,也承认和认可物品价值的情况下,却以未保价为由,给出只赔付包装盒价值300元,并表示此为最终结果。后就快递服务流程、强制签收、赔付标准等问题投诉到深圳邮政管理局,深圳邮政管理局作为监管主管部门,在明知企业存在重大过失,责任明确、损失价值明确的前提下,却只能以企业给出的赔偿结果作为最终的处理结果,无视消费者的任何诉求和权益,其他关于强制签收、破损赔偿标准以及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任何实质性答复,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助长了企业的有责不担,“我承认我的责任,也知道多少价值,但我就赔你300元你爱要不要的嚣张气焰”邮政管理局还表示没有执法权,没有监管权,没有强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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